有关单位:
2012年湖北省花生品种区域试验实施方案已经发布,请各试点严格按照试验方案执行。
2012年湖北省花生品种区域试验实施方案
湖北省种子管理局
一、试验目的
对申报我省审定的花生品种的丰产性、适应性、抗病性及品质等农艺性状进行鉴定,为品种审定及合理布局提供科学依据。
二、参试品种及选育单位
参试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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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选育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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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选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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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花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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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花种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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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治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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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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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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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伯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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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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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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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伯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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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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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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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伯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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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农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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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封市农林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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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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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花4号(CK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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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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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伯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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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花6号(CK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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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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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伯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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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试品种共7个(包括对照),“鲁花A-4”为第三年区域试验品种,其余为第二年区域试验品种。
三、承试单位及试验执行人
承 试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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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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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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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农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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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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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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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农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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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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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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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洋劳教所农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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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良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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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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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九合垸原种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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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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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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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农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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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西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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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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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科院油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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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 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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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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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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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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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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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农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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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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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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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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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 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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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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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汇总:中国农科院油料作物研究所 雷永 027-86812725
品质分析:由农业部油料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武汉)承担,供样方式另行通知。
抗性鉴定:中国农科院油料作物研究所红安花生基地进行青枯病和叶斑病抗性鉴定。
四、试验设计
1、试验设计:随机区组排列,三次重复,小区面积0.02亩,每穴播三粒,留两苗。
2、播种期:4月中下旬(或按当地习惯)。
3、种植密度:行距34cm,株距20cm,每亩2万株 (1万穴),每小区400株(200穴)。全小区收获计产。
五、栽培管理
1、试验地要求具有代表性,土质、前茬一致,地力均匀,排灌方便,水肥条件略高于一般大田。试验田四周无荫蔽。
田间管理按当地先进水平进行,要求管理及时、一致,同一项管理措施必须在同一天内完成,若不能完成,至少同一重复要在同一天内完成。试验治虫不防病。
2、调查项目按《花生品种区域试验记载项目标准》进行认真记载,切勿漏记调查项目。表格可在“湖北种业信息网—服务指南”(www.hbseed.com)下载。其中“出苗情况”一项考查一次出苗率、每个重复的定苗数。
六、试验要求
1、供种:试验用种由品种的第一选育单位的第一选育人直接提供,请于3月20日前分装10小包,每包不少于3.5公斤的带壳种子量寄(送)到中国农业科学研究院油料作物研究所雷永。供种单位应提供质量达到国家标准的种子参加湖北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以保证试验工作的正常进行。
2、苗期小结:播种后45天内填写好苗期小结,分别寄省种子管理局王奕(邮编:430070,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308号,电话:02787394440,E-mail:wangyi11405@163.com)和中国农科院油料作物研究所雷永(E-mail:leiyong120401@yahoo.com.cn)。
试验总结:于10月15日前将试验总结,以电子邮件或信件形式分别寄省种子管理局王奕和中国农科院油料作物研究所雷永各1份。年终区试总结会前,请各点将完整试验记载本盖章后寄送省种子管理局。
3、区域试验期间,省种子管理局原则上组织一次现场考察,对试验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试验承担单位不得接待育种单位(个人)对试验参观考察,否则对育种单位将取消有关品种的试验资格,对试验执行人扣减试验汇总分析费。
4、试验执行过程中,各试点负责人应随时对照方案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用数码相机拍照,并写出书面情况向省种子管理局王奕和中国农科院油料所雷永报告。试点试验凡不符合试验方案要求的,一律不纳入汇总。
5、花生品种一轮试验原则上不进行淘汰,两年试验完成后召开总结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制定下一轮的试验计划,并对区域试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二○一二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