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12年四川省水稻新品种生产试验的通知
川农业种站函〔2012〕6号
有关单位:
根据2011年我省水稻新品种区域试验结果,经研究,决定对完成两年区试的品种及在各组表现较好的续试品种(详见附件2)组织生产试验。请各承试单位确定业务水平较高的试验人员,按照《2012年四川省水稻新品种生产试验实施方案》开展试验工作,试验结束后,各承试单位及时进行总结,并按实施方案要求按时报送资料和总结。
附件:1.2012年水稻生产试验承担单位及联系人
2.2012年水稻生产试验参试品种及供种单位
3.2012年水稻新品种生产试验实施方案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