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验目的
通过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鉴定新育成花生品种(系)的丰产性、抗病性、适应性、品质性状及综合表现,客观评价品种特征特性与生产利用价值,为河南省花生品种审定和推广提供科学依据。
二、参试品种及分组情况
河南省花生品种区域试验设3组:麦套花生区域试验15个品种、夏播花生区域试验8个品种、珍珠豆花生区域试验8个品种,共参试品种31个(不含对照);生产试验设3组:麦套花生组4个品种、夏播花生组1个品种、珍珠豆花生组2个品种,共参试品种7个(不含对照)。麦套花生组对照种是豫花15号,夏播花生组对照种是豫花9327、珍珠豆花生组对照种是远杂9102。
参试品种及选育单位见表1.
三、供种要求
1、参加区试的麦套组每品种每试验点提供种子最少1500粒,夏播组每品种每试验点提供种子最少1800粒,珍珠豆组每品种每试验点提供种子最少1800粒,每组均为9个承试点;参加生试麦套组每品种每试验点提供种子最少4000粒, 夏播组每品种每试验点提供种子最少4800粒,珍珠豆组每品种每试验点提供种子最少4800粒,每组均为7个承试单位。各供种单位应保证种子质量,寄种时包装扎实,包内要有品种标签。如种子质量不合格影响试验结果的,参试单位自行负责。
2、各供种单位在4月28日前将参试品种种子按规定数量邮寄或送给主持单位,经主持单位统一编号后发送各承试点。各试点收到试验种子后应按照试验方案及时对品种名称、种子数量和种子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主持单位联系解决。
四、试验设计及要求
1、试验设计
(1)麦套花生区试:试验统一采用随机区组排列,重复3次,小区长6.67米,宽2米,面积0.02亩,5行区,行距40厘米,穴距16.7厘米,每穴2粒种子,每亩1万穴。
(2)夏播花生区试:试验统一采用随机区组排列,试验统一采用随机区组排列,重复3次。小区长6.67米,宽2米,每小区6行,行距33.33cm,穴距16.7cm,每亩12000穴,每穴2粒种子。
(3)珍珠豆花生区试:试验统一采用随机区组排列,试验统一采用随机区组排列,重复3次。小区长6.67米,宽2米,每小区6行,行距33.33cm,穴距16.7cm,每亩12000穴,每穴2粒种子。
(4)麦套花生生试:采取随机区组排列,重复两次,小区面积66.67平方米,行距40厘米,穴距16.7厘米,每穴2粒种子,每亩1万穴,每小区不得少于六行。
(5)夏播花生生试:采取随机区组排列,重复两次,小区面积66.67平方米,行距33.33cm,穴距16.7cm,每亩12000穴,每穴2粒种子,每小区不得少于六行。
(6)珍珠豆花生生试:采取随机区组排列,重复两次,小区面积66.67平方米,行距33.33cm,穴距16.7cm,每亩12000穴,每穴2粒种子,每小区不得少于六行。
2.试验要求:
(1)试验地应选择前茬一致,地力均匀,地势平坦,排灌方便,肥力中等以上,有代表性,便于记载的地块。
(2)适时播种,保证一播全苗。麦套花生播期一般应控制在5月15-20日左右。夏播花生和珍珠豆花生播期一般应控制在5月25日—6月10日。
(3)承试单位于花生出苗后(7月10日前),将苗期小结(包括田间种植情况,苗期长势,出苗率,整齐度等)寄主持单位。收获后于11月20日以前将记载表及总结及时寄到主持单位。另外,为了进行品质分析,在收获后,11月10日前,每个品种需寄200克籽仁到主持单位。
(4)调查考种项目按“花生品种区试记载表”指定项目严格进行记载考种。
(5)各试点必须严格按照试验方案进行,不得自行增加或减少品种(如有违反,按报废处理),未经主持单位同意,不得自行处理试验种子,如有违反,将取消其试验资格,若触犯法律法规,后果自负。
(6)为保证区域试验的严肃性、准确性、公正性,主持单位将组织有关单位对各试点进行检查(包括苗期、中期田间检查及收获后室内考种结果的复核等)。对于不能按试验方案进行或试验结果与复核结果不符的试点,将给予批评并取消试验补贴,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试验资格。
(7)小区缺株率超过15%、或试点误差变异系数超过15%、或试点参试品系的平均荚果产量过低,其产量结果不能代表生产水平、品种增减产30%以上理由不合理者或年终试验报告在11月20日以前未寄达主持单位的试点资料,将不参与汇总,并取消当年的试验补贴。
(8) 各参加单位的汇总结果必须同时报省种子管理站,否则结果无效。
(9)试验因不可抗拒原因而报废的,应在发生后10天内书面报告主持单位。
(10)定期对各点试验情况进行评比,对优秀者给以适当的奖励,对试验不合格者提出批评,对连续两年不合格者,取消其试验资格。
五、试验保密工作
(1)各参试品种由省站统一密码编号,各承担单位严禁接待育(引)种单位、有关企业考察、了解参试品种情况,各承试单位在年终总结寄送前,要对所有的试验数据保密,各参试品种单位对承试点人员行为的干预,承试人员有权拒绝,并及时向省品审办汇报情况,如有违规将依法严肃处理。
(2)各承担单位所接受的试验种子只能用于生产试验或区试试验,在确保试验顺利实施后多余种子及由参试品种产生的繁殖材料要及时销毁,在未经参试单位同意的情况下不能用于育种、繁殖和交流等活动。
六、主持单位联系方式
花生区试主持单位:河南省农科院经作所,邮编:450002,地址:郑州市花园路116号,主持人:张忠信,电话:0371-65739143,E-mail:zzx99510@yahoo.com.cn
生产试验主持单位:河南省种子管理站,邮编:450046,地址:郑州市商都路26号,主持人:常萍、时小红,电话:0371-86150568,0371-86150569,13526606807。
2012年申请参加河南花生区域试验品种一览表1.doc
2012年参加河南花生生产试验品种一览表2.doc
2012年花生生产试验相关表格.doc
2012年申请参加河南花生区域试验品种一览表1.doc
2012年参加河南花生生产试验品种一览表2.doc
2012年花生生产试验相关表格.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