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技种〔2012〕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种子管理站(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种子管理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关于“农业技术推广应当遵循因地制宜,经过试验、示范”的规定,在有关单位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我中心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农作物品种的区试、鉴定工作。2011年下半年和2012年上半年组织召开了有关农作物的全国农作物品种鉴定委员会会议,对完成试验的品种进行了鉴定,共有甘薯、甜菜、西瓜、甜瓜、番茄、甘蓝、大白菜、谷子、高粱、绿豆、小豆、豇豆、小扁豆、豌豆、蚕豆、荞麦(甜荞、苦荞)、青稞、糜子、花生、向日葵、芝麻等21种作物的120个品种通过鉴定,现予以通报。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