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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关于送交审定品种标准样品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20  来源:安徽省种子管理总站  浏览次数:494
 

皖种管函〔2012〕17号

关于送交审定品种标准样品的通知

各市种子管理站,有关品种育成单位:

    根据农业部农办种〔2012〕15号文件要求,审定通过品种必须将该品种的标准样品送交国家种质资源库保存,2009年以前的品种已经基本完成送样工作。现开始收缴2009年以后审定通过品种的标准样品,根据农业部的规定,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现将本次标准样品送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种范围

    1、原已交过标准样品但不合格,通知补交而未交的品种。

    2、2010、2011、2012年国审、省审通过的但未交标准样品的品种。

    二、交种数量

    1、省审品种每个品种标准样品分成4个独立包装。玉米:第一袋2.5kg、第二袋2kg、第三袋0.5kg、第四袋2kg。依此类推,水稻和小麦:1.5kg、1kg、0.5kg、1kg。大豆和棉花:2kg、1.5kg、0.5kg、1.5kg。油菜:0.3kg、0.2kg、0.5kg、0.2kg。

    4个包装依次在包装袋的右上角标出第一袋、第二袋、第三袋和第四袋。

    是杂交种的须提供父、母本各100g磨成粉剂,并在包装袋上注明父、母本及其名称。独立包装父、母本与杂交一代(第一袋)一并打包。

    2、国审品种只送前三袋,其它要求同省审品种。

    三、包装要求

    要求一律采用白布缝口包装(油菜品种种子可用牛皮纸包装,其它要求同布袋),并在缝口处贴上封条。包装袋正面用正楷字依次写上:标样编号(此位空留,由省种子管理总站统一编号)、作物名称、品种名称(如有多个名称要注明)、审定编号、父本名称、母本名称、产地、生产年份、品种选育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共11项(常规种可不写父、母本)。

    四、质量要求

    1、样品种子必须是裸种,不得包衣、丸化、染色等任何处理。

    2、样品种子要求达到商品种子质量标准,尤其是发芽率达到85%以上。

    五、填写承诺书

    在送交标样种子的同时,每个品种都要附上由育种单位提供的“标准样品品种真实性承诺书”(附件一)。

    六、交种时间和地点

    时间:发文之日至2013年1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安徽省种子管理总站三楼。

    通讯地址:合肥市庐州大道18号,邮编:230051。

    联系人:宋在强

    电话:0551-3436803,13305691500

    请各市种子管理站督促本辖区内的品种育成单位及时送样。

    附件一:标准样品品种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二:已交不合格标准样品再补交品种目录

    附件三:2010年省审需交标准样品品种目录

    附件四:2011年省审需交标准样品品种目录

    附件五:2012年省审需交标准样品品种目录

    附件六:2010、2011国审需交标准样品品种目录

安徽省种子管理总站

                            二○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一

标准样品品种真实性承诺书

    本单位、本人知悉和保证提供(作物种类)、(品种名称)标准样品的真实性,并承担因提供本标准样品产生的法律责任。

    品种选育单位负责人(签字):

    品种选育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送交审定标准样品的通知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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