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种管函〔2012〕17号
关于送交审定品种标准样品的通知
各市种子管理站,有关品种育成单位:
根据农业部农办种〔2012〕15号文件要求,审定通过品种必须将该品种的标准样品送交国家种质资源库保存,2009年以前的品种已经基本完成送样工作。现开始收缴2009年以后审定通过品种的标准样品,根据农业部的规定,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现将本次标准样品送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种范围
1、原已交过标准样品但不合格,通知补交而未交的品种。
2、2010、2011、2012年国审、省审通过的但未交标准样品的品种。
二、交种数量
1、省审品种每个品种标准样品分成4个独立包装。玉米:第一袋2.5kg、第二袋2kg、第三袋0.5kg、第四袋2kg。依此类推,水稻和小麦:1.5kg、1kg、0.5kg、1kg。大豆和棉花:2kg、1.5kg、0.5kg、1.5kg。油菜:0.3kg、0.2kg、0.5kg、0.2kg。
4个包装依次在包装袋的右上角标出第一袋、第二袋、第三袋和第四袋。
是杂交种的须提供父、母本各100g磨成粉剂,并在包装袋上注明父、母本及其名称。独立包装父、母本与杂交一代(第一袋)一并打包。
2、国审品种只送前三袋,其它要求同省审品种。
三、包装要求
要求一律采用白布缝口包装(油菜品种种子可用牛皮纸包装,其它要求同布袋),并在缝口处贴上封条。包装袋正面用正楷字依次写上:标样编号(此位空留,由省种子管理总站统一编号)、作物名称、品种名称(如有多个名称要注明)、审定编号、父本名称、母本名称、产地、生产年份、品种选育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共11项(常规种可不写父、母本)。
四、质量要求
1、样品种子必须是裸种,不得包衣、丸化、染色等任何处理。
2、样品种子要求达到商品种子质量标准,尤其是发芽率达到85%以上。
五、填写承诺书
在送交标样种子的同时,每个品种都要附上由育种单位提供的“标准样品品种真实性承诺书”(附件一)。
六、交种时间和地点
时间:发文之日至2013年1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安徽省种子管理总站三楼。
通讯地址:合肥市庐州大道18号,邮编:230051。
联系人:宋在强
电话:0551-3436803,13305691500
请各市种子管理站督促本辖区内的品种育成单位及时送样。
附件一:标准样品品种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二:已交不合格标准样品再补交品种目录
附件三:2010年省审需交标准样品品种目录
附件四:2011年省审需交标准样品品种目录
附件五:2012年省审需交标准样品品种目录
附件六:2010、2011国审需交标准样品品种目录
安徽省种子管理总站
二○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一
标准样品品种真实性承诺书
本单位、本人知悉和保证提供(作物种类)、(品种名称)标准样品的真实性,并承担因提供本标准样品产生的法律责任。
品种选育单位负责人(签字):
品种选育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送交审定标准样品的通知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