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农种站字〔2013〕8号
关于审定品种标准样品征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品种标准样品征集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0]79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品种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0]74号)、《关于做好品种标准样品征集工作的通知》(农技种[2010]43号)和我站《关于审定品种标准样品征集的通知》(京农种站字〔2010〕34号),我站对审定品种标准样品进行了征集,截止2013年2月底仍有173个已审品种未提交标准样品,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望未提交标准样品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以下要求,提交标准样品。
一、提交标准样品时间
请未提交标准样品的育种单位及个人务必于2013年3月31日前将标准样品送至我站。如逾期不交,将按照有关要求做退出处理。
二、标准样品的包装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标准样品由品种选育单位在申报品种审定时提供。
2.标准样品必须是遗传性状稳定、未经过药物或包衣处理,无检疫性有害生物、质量符合国家种用标准的新收获的种子,亲本种子可以送交磨碎粉剂,磨碎前水分要降低至10%以下。
(二)数量要求
1.玉米、小麦、大豆需要提交2套(即一套送交农业部、一套北京市种子管理站留存)完全相同的标准样品(每套由三个独立小包装组成)。
标准样品数量要求(当作物品种是杂交种时,三个独立小包装内装载的都是F1)
作物
|
每套标准样品中三个小包装的数量要求
|
||
小包装1号(Kg)
|
小包装2号(Kg)
|
小包装3号(Kg)
|
|
玉米
|
2.5
|
2
|
0.5
|
小麦
|
1.5
|
1
|
0.5
|
大豆
|
2
|
1.5
|
0.5
|
作物品种是杂交种的,须同时提供2套完全相同的亲本种子。每套父本、母本各100克。
2.大白菜、西瓜只需要提交1套标准样品(每套标准样品由三个独立小包装组成)。
标准样品数量要求(当作物品种是杂交种时,三个独立小包装内装载的都是F1)
作物
|
每套标准样品中三个小包装的数量要求
|
||
小包装1号(g)
|
小包装2号(g)
|
小包装3号(g)
|
|
大白菜
|
300
|
200
|
500
|
西瓜
|
100
|
100
|
100
|
作物品种是杂交种的,须同时提供亲本种子。即:父本、母本各30克。
(三)包装要求
1.标准样品(作物品种为杂交种时,指的是F1和父、母本)使用纸袋包装、磨碎的亲本粉剂使用塑料袋包装。包装要严实防止混杂。
2.亲本包装和杂交一代的第一个独立包装(即“小包装1号”)一并打捆,要求用胶带固定在第一个独立包装外。
3.标准样品包装袋内、外均应附着标签(外标签须牢固固定在包装袋外,内标签放入包装袋内即可),标签质地结实,内容完整、醒目、字迹不易磨损。
标签上必须标注以下内容:
(1)“标准样品编号”(此项仅在外标签上标注,且由种子管理站填写,品种选育单位不用填写);
(2)“作物种类”;
(3)“品种名称”;
(4)“品种审定编号”(若此品种已经有“国审”或“外阜审”审定编号的,请逐一准确标注);
(5)“品种选育单位”;
(6)“包装袋序号”(即“小包装1号”或“小包装2号”或“小包装3号”)。
此外,亲本包装袋内、外也须附着标签,标注以下内容:
(1)“xx(作物种类)xx(品种名称)亲本种子标准样品”;
(2)“组合名称”;
(3)“父本名称”或“母本名称”。
4.标准样品由品种选育单位封缄,要求在封口处粘贴封条,并在封条与包装袋的连接处加盖单位公章(即 “骑缝章”),同时在“骑缝处”由品种选育人签字(品种选育人为多人的,由主要品种选育人签字)。
(四)《承诺书》和《登记表》要求
在提交标准样品时须同时提供《标准样品品种真实性承诺书》和《农作物标准样品登记表》。《标准样品品种真实性承诺书》要求一个品种提供一份。《农作物标准样品登记表》要求同一作物种类的若干品种填写在一张表上,不同作物种类分别填写。
三、标准样品收样单位
种子标准样品请提交北京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5号
联系人:彭瑞迪 联系电话:62388890
律宝春 联系电话:62056470
二一三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品种 标准 样品 征集 通知
北京市种子管理站办公室 2013年3月1日印
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