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河北省玉米品种引种申请工作的通知
冀品审办〔2013〕38号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保证河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河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管理办法》的规定,河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品审办)开始受理2014年度玉米品种引种申请。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材料
申请者(品种选育者或品种所有权人)需向省品审办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
1.申请者名称与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
2.拟引种的品种名称、相邻省份审定证书及审定公告复印件;
3.拟引种品种的转基因检测报告;
4.拟引种的区域及理由;
5.能够反映品种特征特性的照片;
6.品种简要说明、栽培技术要点及使用条件。
(二)审定省份种子管理部门出具的品种相关证明
1.审定省份区域试验及生产试验产量结果(亩产量、增产率、增减产点数、产量位次以及对照品种相应情况);
2.是否已停止推广。
(三)申请者承诺书
申请者应保证引种申请材料真实、准确,且拟引种品种与相邻省份审定品种为同一品种,并承担因提交虚假申报材料或参试种子而产生的全部责任。
二、申请时间
河北省农作物品种引种申请受理每两年一次,本次申请受理截至时间为2014年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他事项
(一)申请引种的品种需符合《河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管理办法》规定。
(二)每个申请者只能申请一个品种参加试验,并应依据参试品种的适宜生态区域选择参加一个组别的引种试验。本次引种试验分3个组别:北部春播玉米组(4000株/亩)、夏播玉米高密组(4500株/亩)、夏播玉米早熟组(4200株/亩)。
(三)省品审办将根据试验容量和申请受理时间进行试验安排,如果申请数量超出试验容量,按完整齐全的申请材料受理时间排序,满额为止。
(四)有特异性状的品种,应附特异性状鉴定报告。
(五)引种申请受理后,不得变更相关内容,省品审办将在“河北种业信息网”上公布参试品种供种信息,申请者应按要求及时提供试验种子。
四、联系方式
河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03号,河北省种子管理总站品种管理科
邮编:050031
电话:0311-85051333
附件:《 河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管理办法.doc》
河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