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河北省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区域试验申报工作的通知
冀品审办〔2014〕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种子法》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河北省主要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适宜我省各生态类型区种植的稻、玉米、棉花、大豆、马铃薯、花生等新品种均可申请。
二、申请条件
申请参试的品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人工选育或发现并经过改良;
(二)与现有品种(已审定通过或本级品种审定委员会已受理的其他品种)有明显区别;
(三)遗传性状稳定;
(四)形态特征和生物学特性一致;
(五)具有符合《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的名称;
(六)已完成同一生态类型区2年以上、多点的品种比较试验。
二、申请材料
(一)由申请者(单位或个人)向河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河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书》和《行政许可申请书》(见附件)各2份。
(二)本年度各作物开设的试验组别:
1.稻:一季作稻组。
2.玉米:鲜食组、夏播极早熟组。
3.棉花:冀中南春播常规组、冀中南春播杂交组、冀东春播早熟组;特殊类型组。
4.大豆:夏播组。
5.马铃薯:春播中早熟组、春播晚熟组、春播加工组、二季作区早熟组。
6.花生:大粒组、小粒组。
(三)特异性状的品种,请附该品种特异性状鉴定报告;特殊类型品种,请附该品种的品质检测报告。
三、申请时间
受理截至时间为2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注意事项
(一)同一申请者在同一组别中只能申请一个参试品种。
(二)申请者为单位的,应加盖选育单位公章,填写内容应真实全面,所填内容不得缺项且用A4纸打印,手写无效。未按要求填写《河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书》和《行政许可申请书》的,不受理其申请。
(三)省品审办根据生产需要和试验要求对申请参试品种进行审核,符合参试条件的,列入2014年相应作物品种试验方案,并在“河北种业信息网”上公布参试品种供种信息,申请者应按要求及时提供试验种子。
(四)参试品种被受理后,不得变更相关内容。
五、联系方式
河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03号,省种子管理总站品种管理科
邮编:050031
电话:0311-85051333
附件:1.河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书
2.行政许可申请书
河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