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文件
豫品审(办)﹝20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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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第七届河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七次会议拟审定品种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河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玉米等专业委员会于2014年2月在郑州召开会议。经初审,共有玉米等7种作物 个62品种符合报审条件,拟提交七届七次河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议。现将有关报审事宜通知如下:
1、报审品种的名称,应当符合农业部《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农业部令﹝2012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一个农业植物品种只能使用一个名称。按照先入为主的原则,凡已完成植物新品种保护程序、转基因生产安全证书或者已通过国家、其他省份审定的品种,报审品种名称要与原品种名称相一致。
2、品种选育单位、亲本组合等信息内容应与试验申请表申报的内容一致,中途不得变更或增加品种育种单位。报审时选育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
3、报审材料包括:(1)品种审定申请表(按附件2提供的内容填写);(2)品种选育报告,内容有选育单位、选育人、起始时间、亲本组合、来源系谱、选育方法、选育过程、特征特性、产量表现、抗性、品质、品种适宜种植区域及栽培技术要点、主要缺陷及风险控制措施等;(3)品种区域试验总结 、生产试验总结 (复印该品种所在参试组别的完整试验材料并加盖试验主持单位公章);(4)抗性鉴定报告;(5)品质分析报告;(6)品种主要性状描述表(按附件6提供的表格填写);(7)转基因成分检测报告,申请转基因品种审定的应当提供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应用安全证书;(8)杂交品种须有亲本介绍和制种技术资料;(9)已取得植物新品种权或通过国家、其他省份审定的品种提供证明材料;(10)品种简介(按附件3提供的模式书写);(11)品种不同生育时期典型特征的彩色标准图片(如植株、果穗、籽粒等,数码相机高清照片)。
4、报审品种标本:植株、果穗、籽粒等。
5、标准样品的提供。按照2010年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品种标准样品征集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0〕79号)
文件要求,每份标准样品分成四个独立包装(加密封条并盖章),每个包装的具体数量要求如下:玉米2.5公斤、2公斤和两个0.5公斤,水稻1.5公斤、1公斤和两个0.5公斤,大豆和棉花2公斤、1.5公斤和两个0.5公斤,花生和西瓜品种各提供1份标准样品,分别为1公斤和0.2公斤。
对于杂交种亲本样品,选育单位可以送交种子磨碎粉剂。亲本种子磨碎前要降低水分至10%以下,磨碎后装入密封防湿且不易破损的塑料袋,父母本各需送交100克,与杂交一代的第一个独立包装一并打捆。另外,填写《河南省征集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简表》一张,提供品种种子和植株典型照片各一张。
6、标准样品真实性承诺书(按附件5提供的模式填写)。
7、报审要求:
(1)报审材料按上述3的要求,按(1)、(2)、(3)……(11)的顺序加封面、目录(用A4纸规格)统一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报省品审办,其中正本一份(原始材料)、副本一份(复印件)。并将选育报告、品种简介和标准图片的电子版拷贝在U盘 (或发邮件hnpzgl@163.com) 送至省品审办。
(2)标准样品的包装要求:标准样品使用纸袋包装,纸袋应有足够的强度,不易在征集和转运环节中破损。种子由品种选育单位封缄(加盖单位公章),在征集和转运过程中禁止启封。标准样品表面应标注下列信息:样品编号、作物种类、品种名称、品种审定编号、品种选育单位。亲本种子须注明组合名称、相应杂交一代品种的父本或母本。样品编号由品种审定机构按照“省份简称(国审品种标“国”)+作物名称+审定通过年份+三位数字序号”的方式统一加注(后三位数字由品审办填写),如豫玉米2013001。
8、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24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推荐报审品种一览表
2、河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表
3、报审品种主要特征特性描述表
4、河南省征集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标准样品简表
5、标准样品品种真实性承诺书
6、品种简介模式
联系人:周新保、宋新莉
联系电话:0371-86150567/8
E-mail:hnpzgl@163.com
(通知及附件部分可从河南种业信息网站上下载)
二〇一四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