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种子管理总站文件
浙种〔2014〕28号
浙江省种子管理总站关于布置2014年浙江省救灾品种筛选试验和极限播期试验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农作物种子储备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灾情频发期为7~8月的特点,为进一步完善储备种子的品种结构,保障救灾农业用种需求,特布置特早熟水稻救灾品种筛选试验、短生育期水稻和秋大豆救灾品种极限播期试验。试验方案详见附件1-3。
请各承试单位根据方案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及早落实试验方案,认真做好试验记载。试验结果请在试验结束后一个月内用电子邮件或农民信箱上报我站品种管理科。根据财政有关规定,各承担单位需与我站签订有关协议,明确责任,我站将根据试验完成质量并凭发票或收据支付试验费用。
附件
1、2014年浙江省特早熟水稻救灾品种筛选试验方案
2.2014年浙江省水稻救灾品种极限播期试验方案
3.2014年浙江省菜用秋大豆救灾品种夏秋延后极限播期试验方案
浙江省种子管理总站
2014年5月5日
抄送:厅办公室、计财处,陈利江副厅长,有关市种子管理站
浙江省种子管理总站 2014年5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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