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种局〔2014〕20号
关于做好2015年农作物品种标准样品提交工作的通知
各品种选育单位:
2014年6月11日,我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作物品种标准样品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做好统一分取标准样品种准备工作、及时补交样品及对标准样品质量、数量提出了具体要求。7月17日,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召开专题培训会议,对标准样品提交工作又提出了具体要求。12月11日,农业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样品工作的通知》,对标准样品留取、寄送、用途及数量再次进行明确。为做好2015年农作物品种标准样品管理工作,现按照农业部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品种选育单位提前做好种子准备工作:
一、做好样品种子准备工作。2015年,在种子交换时,我局在参加区试第一年的玉米、水稻、大豆、小麦、油菜参试种子中分取标准样品,对通过区试第一年的品种,于2016年1月底前将标准样品提交农业部标准样品管藏中心,农业部标准样品管藏中心利用标准样品开展2年的DUS测试,在该品种报审当年,将测试结果反馈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作为该品种是否具备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的重要审定依据。为做好过渡,2015年,我局除收取参加区试第一年的玉米、水稻、大豆、小麦、油菜参试种子标准样品外,同时收取参加区试第二年和引种第一年品种标准样品,该品种审定通过后,按要求将样品提交农业部标准样品管藏中心。从2016年起,我局在每年10月底前,收取参加区试第一年和引种第一年标准样品,届时另行通知,请品种选育单位做好种子准备工作,我局收取样品后,于次年1月底前统一将标准样品提交农业部标准样品管藏中心作DUS测试。
二、标准样品数量要求。玉米6.0千克,父母本各400克;水稻4.0千克;大豆14.0千克;小麦10.0千克;油菜1千克,父母本各400克;甜菜0.5千克,父母本各0.2千克。2015年,对没有分取到标准样品,或者分取标准样品后剩余种子不能满足试验需要的品种,做停试处理;从2016年起,在当年10月底前没有提交标准样品的品种,不再安排下一阶段试验。
三、提交标准样品有关要求。在提交标准样品时,必须附有选育人和选育单位签字盖章(个人育种要由本人签字,注明身份证号码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品种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1)和标准样品清单(见附件2)各一式两份。标准样品种子必须是遗传性状稳定、与参试的种子完全一致、未经过药物或包衣处理、无检疫性有害生物、质量符合要求(杂交作物亲本和自交作物纯度达100%,杂交作物纯度达99.0%以上,发芽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新收获种子。
联 系 人:品种管理科:武 琦
联系电话:86030773 13674685718
附件:
1. 标准样品品种真实性承诺书.doc
2.标准样品清单
黑龙江省种子管理局
2014年12月30日
黑龙江省种子管理局
2014年12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