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种子总站文件
晋农种发(品)[2015]第4号
关于公布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点的通知
各市种子站:
为进一步提高主要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加强试验点管理,做好品种审定的基础工作,省站于2014年12月对全省具备试验条件的单位进行了摸底,经过承试单位申报,各市站审核,筛选出一批具备条件的试验点,现予以公布。
一、公布的试验点将承担以下试验任务。
1.主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
2.主要农作物品种申请审定前的多点品种比较试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3年第4号发布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规定,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在申请审定前要完成同一生态类型区2年以上、多点的品种比较试验。为使品种比较试验能在同一平台进行,对于申请审定品种数量较多的作物区组,将统一试验方法,统一试点进行多点品种比较试验;其余品种比较试验由申请单位在公布的试验点中自主选择。
二、承试单位及品种试验技术人员要保证品种试验的科学性和试验结果的公正性。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及统一进行的品种比较试验将采用实名制,田间要设置品种名称标识牌,试验点要留存试验过程的原始记录及有关试验资料,接受申请审定(委托)单位的质询和监督。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索贿受贿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严惩。
监督举报电话:0351-7030819、7027717
通讯地址: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35号
邮政编码:030006
山西省农业种子总站
201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