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种(选育)单位:
经研究,决定对2015年四川省水稻第一年区试和品种比较试验供种作如下补充通知:
1、规范品种名称:所有参试品种名称不能为组合名称,凡参试品种名称为组合名称的,一律变更为符合《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的拟审定名称,请在供种前或供种时及时变更,并将变更信息发送至邮箱。
2、标准样品要求:第一年区试品种的标准样品仍然是当面从参试种中提取,并当场分装于3个纸袋(内含尼龙网袋)内,分别为1.5公斤、1.5公斤和1公斤。请各供种(选育)单位按每品种准备3张外标签、3张封口签和4条尼龙网袋,标签和封口签均需供种(选育)单位盖章。具体要求如下:
⑴外标签用半张A4纸打印,标签内容为:作物种类、品种名称(规范的拟审定名称)、品种来源、供种(选育)单位、封样数量。
⑵封口签的宽度为略超过公章的直径。
⑶标准样品种子需达国家种用质量标准。
⑷尼龙网袋大小为:小网袋3条,每条能装2公斤水稻种子;大网袋1条,能装3袋标准样品种子。
联系人:韩友学 电话:028-85588170 13808098747
四川省种子站
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