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辽宁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
第三十七次专业委员会通过的品种公示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规定,现将第九届辽宁省农作物品种审定会第三十七次专业委员会通过的品种(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0日(自2015年2月12日至2015年4月1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辽宁省种子管理局反映,异议人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异议单位书面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辽宁省种子管理局 王殿修,邮编:110034,通讯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长江北街33号,电话:024-86119571,传真:024-86119571,电子邮件:lnpzglyc@126.com。
附件:
1、 第九届辽宁省农作物品种审定会第三十七次玉米专业委员会初审通过的品种.xls
2、 第九届辽宁省农作物品种审定会第三十七次玉米专业委员会复审通过的品种.xls
3、 第九届辽宁省农作物品种审定会第三十七次稻专业委员会初审通过的品种.xls
4、 第九届辽宁省农作物品种审定会第三十七次综合类专业委员会初审通过的品种.xls
辽宁省种子管理局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