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农业种站函〔2015〕1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4年省玉米品种试验总结会议决定,对已完成两年区试达标和第一年区试比对照增产达10%的品种,在2015年统一组织生产试验。
请各承试单位确定有一定业务水平的技术人员,按照《2015年四川省玉米新品种生产试验实施方案》开展试验工作。在试验过程中,若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影响,须及时书面报告主持单位。
试验结束后,各承试单位应及时进行总结,务必于10月20日前将试验总结报告(2份)寄省种子站品管科林勇同志,以便及时汇总(电子邮箱linyongjl@vip.163.com,地址:成都市玉林北路5号,电话:028-85588170,邮编:610041)。逾期未报送试验总结的,按因人为因素造成试验报废处理。
四川省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统一对生产试验品种(含凉山州、甘孜州和阿坝州的品种)进行田间质量鉴定。
生产试验参试种品质测试送样单位分别为绵阳市农科院(平丘A1、A2)、筠连县种子站(山区组),样品籽粒重量每品种2公斤。品质测定单位及联系方式见附件4。
附件:
四川省种子站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