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种子站关于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提交标准样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及《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样品工作的通知》(农办种〔2014〕30号)要求,自2016年起,不再对已审定品种、生产试验品种提交标准样品。经清查,2014年大春作物生产试验品种(2015年7月通过四川省审定)的标准样品种子已提交到我站冷藏库,为能及时将标准样品提交到国家种质库,需要完善标准样品包装外标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2015年11月2~6日
二、办理内容:
完善标准样品外标签。标签需用一张A4纸打印,不需裁剪,同时也是该包装袋的封口签。标签内容:作物种类、品种名称、审定编号、选育单位、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等,标签需要选育单位盖章。1个标准样品包装袋需用1张A4纸标签,请根据已交标准样品的袋数,制作标签的张数,并将此标签粘贴到标样包装袋上,同时递交盖章的承诺书,其承诺书的单位应与审定公告选育单位一致。
三、办理地点
四川省种子站质量管理科 地址:成都市玉林北路5号
联系人:韩本达 电话:028-85545938
四川省种子站品种管理科
联系人:韩友学 电话:028-85588170
附件1:2015年大春作物审定品种清单
四川省种子站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