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种条件
人工选育或发现并经过改良;
与现有品种有明显区别;
遗传性状稳定;
形态特征和生物学特性一致;
具有符合《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的名称;
(注:取消品种代号,申请时的品种名称既是审定后的品种名称。)
已完成同一生态类型区2年以上、多点的品种比较试验。
二、申请数量
水稻、大豆、小麦每个试验组别同一单位申请参试品种不得超过2个;玉米每个试验组别同一单位申请参试品种不得超过1个。
2016年申请参试品种名单及申请单位将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也请各参试单位做好内部筛选工作,严格按照数量范围申请。
三、申请材料
(1)申请表;申请单位可于2015年11月20日以后登陆“黑龙江种业信息网” (http://www.seed.gov.cn/heilongjiangseed/),在“办事指南”中下载“2016年黑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审定)申请表”。
(2)转基因检测报告。
四、申请表报送
“2016年黑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审定)申请表”每个品种填写一份,用A4纸打印,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于12月15日前邮寄到黑龙江省种子管理局试验管理科。同时将该表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于12月15日24:00前发至相关作物联系人。逾期将不予受理。
玉米:张思涛,0451-87010049,zhangsitao0451@163.com;
水稻:陈亮,0451-82624509,CL19810805@163.com;
大豆、小麦:高媛,0451-82624509,gao_yuan80913@163.com。
黑龙江省种子管理局试验管理科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99号,邮编:150008。
五、要求
1、申请单位应真实填写“申请表”的每项内容,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不予受理。
2、“申请表”需由申请单位填写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3、申请材料不全,如:缺少转基因检测报告,或超过申请数量等,将不予受理。
4、申请单位申请参加试验,并获得参试资格后,如明年春季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试验种子的,取消该品种当年试验资格的同时,将不予受理该单位下一年的试验申请。
附件: 2016年黑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审定)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