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农种植〔2016〕6号
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公布《第八批终止使用主要农作物品种》的通告
根据农业部《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2013年第4 号令)的有关规定,经第七届河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公示,决定终止使用河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小麦、油菜2种主要农作物10个品种,现予公布。
自终止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品种停止生产;自本通告发布一个生产周期后停止经营、推广。
附件:河南省第八批终止使用主要农作物品种目录
2016年2月4日
附件:
河南省第八批终止使用主要农作物品种目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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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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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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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引种)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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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育(引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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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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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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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农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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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麦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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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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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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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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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农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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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麦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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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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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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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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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麦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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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麦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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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种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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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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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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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麦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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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审麦200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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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小麦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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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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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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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麦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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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审麦200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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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农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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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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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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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麦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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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审麦200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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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农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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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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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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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麦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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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审麦200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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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瓜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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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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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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藁麦9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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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引麦200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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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藁城市农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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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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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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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农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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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引麦200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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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农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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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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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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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双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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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审油200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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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业科学院经济作物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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