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玉米品种比较试验有关事项的通知
晋农品审[2016]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为提高品种比较试验的公平性和科学性,对普通玉米主要区组将在同一平台进行品种比较试验,即统一试点,采用相同的田间设计方法进行试验。现将2016年山西省玉米品种比较试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试品种条件
1.人工选育或发现并经过改良,与现有品种有明显区别,遗传性状稳定,形态特征和生物学特性一致。
2. 已完成自行安排的同一区域1年以上、多点的品种比较试验。
3. 参试品种生育期以相应组别对照品种生育期为限。
二、区组设置及承试单位
1.春播特早熟Ⅰ区,密度4500株/亩,以德美亚1号为对照;
2. 春播特早熟Ⅱ区,密度4500株/亩,以并单16为对照;
3.春播早熟区,密度4000株/亩,以大丰30为对照;
4.春播中晚熟区普密组,密度4000株/亩,以先玉335为对照;
5.春播中晚熟区耐密组,密度4500株/亩,以先玉335为对照;
6.春播中熟高密组,密度5500株/亩,以利民33为对照;
7.南部复播区,密度4500株/亩,以郑单958为对照。
具体承试单位信息见附表。
三、试验设计及要求
试验采用间比法排列,2次重复,重复内参试品种要随机排列。小区面积20平方米,每6~8个参试组合分成一组,再加入本区统一对照品种(田块宽度不够安排6~8个品种时,应根据其宽度安排少于6~8个品种加一个对照),同一排两端小区必须是对照,苗期报废小区应补种生产用种。试验周边应设置不少于4行的保护行。
试验地要有代表性,选择中上等肥力水平试验地,施肥水平与当地生产水平相当,试验管理应高于当地生产水平,每项田间管理措施和测定要在同一天内完成,如遇特殊天气时同一重复必须在同一天内完成。
四、试验程序
1. 符合参试条件的品种,参试单位与各承试单位联系,签订试验协议书。
2. 参试单位在播种前将所需试验种子寄送各承试单位。
3. 承试单位按规定的田间设计方法和要求开展试验。
4. 试验完成后,填写试验报告,由承试人员签名、承试单位盖章后,于11月20日前寄送省品审办(地址: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35号,邮编 030006,电话:0351-7027717,联系人:孙晶)。电子版发送至sxympz@163.com及所有参试单位。
5.参试单位根据品种丰产性、稳产性、抗病性、抗倒性、生育期等性状,按照品种申请审定要求,自愿提交品种审定申请。
五、监督管理及品种考察
本试验接受各市种子站管理和指导,并接受各参试单位监督。参试单位发现试验质量问题应及时向有关市种子站及省品审办反映并提供相关材料。对试验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试点将取消其承担试验资格。
试验过程中,省品审办将组织或委托品种审定委员及有关专家对试验质量及参试品种进行考察鉴评。考察意见将作为品种申请审定的重要依据。
六、其它事项
1.参试品种应同时参加区组内所有试点试验。
2.各承试单位在试验播种后应及时将参加试验的品种信息按附表格式发送电子版到sxympz@163.com。
3.试验费用由参试单位与承试单位协商确定,每品种每点不得高于500元。
4.同一区组每个单位参加试验的品种一般不超过2个,每个试点试验品种总数不超过100个。
5. 对照品种种子由承试单位自备。为保证种子质量,请从正规渠道购买。
山西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