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河北省冬小麦品种区域试验申报工作的通知
冀品审办〔2016〕2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6-2017年度河北省冬小麦品种区域试验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适宜我省各生态类型区种植的冬小麦新品种。
二、开设组别:
设冀中南水地组、冀中南优质组、冀中南早熟组、冀中南节水组、黑龙港流域旱地组、冀中北水地(优质)组、京津冀一体化区试组等7个组别区域试验。
三、申请条件
(一)人工选育或发现并经过改良;
(二)与现有品种(已审定通过或本级品种审定委员会已受理的其他品种)有明显区别;
(三)形态特征和生物学特性一致;
(四)遗传性状相对稳定;
(五)具有符合《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的名称;
(六)已完成同一生态类型区2年以上、不少于10个点的品种比较试验。
原则上同一申请者在同一组别中只能申请一个参试品种。
四、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包括作物种类和品种名称,申请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号码、传真、国籍,品种选育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育种者)等内容。
(二)品种选育报告,包括亲本组合以及杂交种的亲本血缘关系、选育方法、世代和特性描述;品种(含杂交种亲本)特征特性描述、标准图片,建议的试验区域和栽培要点;品种主要缺陷及应当注意的问题。
(三)品种比较试验报告,包括试验目的、试验品种、试验设计、承担单位、抗性鉴定、品质分析、产量结果及各试验点数据、汇总结果等。
(四)品种和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五)转基因检测报告。
五、申请时间
受理截止时间为7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其他事项
(一)从2015-2016年河北省小麦联合测试中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品种进入区域试验。
(二)对于特用专用品种试验,申请者可自行开展品种试验,试验方案报省品审办批准,符合条件的纳入省品种试验统一管理。
(三)具备试验能力的企业联合体、科企联合体和科研单位联合体,可以组织开展相应区组的品种试验。按照同类别品种试验要求实施,试验实施方案报省种子管理站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省级品种试验统一管理。联合体成员数量应当不少于5家,且应签订相关合作协议,明确责任义务,试验品种应当是其自有品种。
(四)品种比较试验。按照自愿的原则,品种选育者可以自行安排品种比较试验;可以委托河北省种子协会组织品种比较试验,试验报告统一汇总;也可以由具备试验能力的企业联合体、科企联合体和科研单位联合体等自行开展品种比较试验。提倡种子协会、联合体组织开展品种比较试验。
(五)省品审办对申请参试品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参试条件的,列入2016-2017年度小麦品种试验方案,并在“河北种业信息网”(http://www.heseed.cn)上公布参试品种供种信息,申请者应按要求及时提供试验种子。
(六)诚实填报品种申请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中止其品种试验,相关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七、联系方式
河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03号
河北省种子管理总站品种管理科
邮政编码:050031
联 系 人:李春杰 刘志芳
联系电话:0311-85051333
附件:
1. 河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表
2. 品种选育报告
3.品种比较试验报告
4.品种和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5.转基因检测报告
河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