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种子管理站关于开展同一适宜生态区品种引种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和《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审定品种同一适宜生态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做好同一适宜生态区省级审定品种引种工作,加快良种推广步伐,满足我市农业生产实际需求,现就开展引种备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种作物种类
水稻、玉米、小麦、大豆。
二、引种要求
引种者应为品种选育者或具有所引种备案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资质的种子企业; 引种品种为已通过省级审定的属于同一适宜生态区要求的合法有效品种;引种者要本着对农业生产安全负责的态度,应当在拟引种区域开展不少于1年的品种适应性、抗病性试验,对品种的真实性、安全性和适应性负责;如实提供完整的申请备案材料。
三、申请备案材料
(一)重庆市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备案申请表原件(样表见附件1);
(二)拟引种备案品种简介,并附苗期、花期、收获期植株及果穗、籽粒照片各1张;
(三)拟引种备案品种适应性试验总结原件。在拟引种区域开展试验的总结材料,包括试验方案、承试单位、承试联系人、产量结果及各试验点数据、汇总结果等;
(四)拟引种备案品种抗病性试验鉴定报告原件;
(五)拟引种备案品种审定证书及审定公告复印件;
(六)品种选育单位或品种权单位(或个人)的委托书或协议书原件;
(七)引种者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拟引种备案转基因品种的应提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复印件;
(九)拟引种备案品种真实性、申请材料真实性、引种责任承诺书原件。
以上材料必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编上页码,盖骑缝章,报送纸质件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
四、拟引种区域划定
根据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审定品种同一适宜生态区的通知》(国品审〔2016〕1号)同一生态区的划分范围,与我市属于同一适宜生态区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均可进行引种备案,具体作物种类和适宜区域详见《重庆市主要农作物引种备案品种适宜生态区划分》(详见附件2)。
五、引种备案公告
引种备案公告由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发布。引种备案公告内容包括品种名称、引种编号、品种来源、引种者、育种者、审定编号、特征特性、产量表现、抗性评价、栽培要点、风险提示、引种适宜种植区域等。
六、引种备案受理
受理单位:重庆市种子管理站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86号,邮编:401121。
联系人:李 波,(023)89133727,5592771@qq.com
王家喜,(023)89133460,13650576758@163.com
七、其它要求
水稻、玉米抗病性鉴定由我市品种区试抗病性鉴定单位承担,引种者自行选择一家单位委托其开展抗病性鉴定,具体要求与我市相应作物的品种审定要求一致。水稻品种抗病性鉴定承担单位重庆渝东南农业科学院或重庆三峡农业科学院;玉米品种抗病性鉴定承担单位重庆市农业科学院或重庆三峡农业科学院。
附件1、重庆市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备案申请表
2、重庆市主要农作物引种备案品种适宜生态区划分
重庆市种子管理站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