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7年江西省晚粳组区域试验和一季晚稻生产试验参试品种的通知
赣种字【2017】10号
各有关单位:
经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八届六次会议审议决定,从2017年起开展晚粳组区域试验和一季晚稻生产试验。现就做好品种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品种来源
1、一季晚稻生产试验。今年晚稻中熟组(对照为“天优华占”)区域试验的第二年试验品种。
2、晚粳组区域试验。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品种数量不超过11个。其中常规粳稻品种优先安排。
二、试点设置
1、一季晚稻生产试验。由我局和选育单位联合体共同承担,试验点为10个。我局承担5个,试验点与今年的晚稻生产试验点同点;选育单位联合体承担5个,试验点应有种植一季晚稻的习惯,且与我局安排的生产试验点不在同一设区市。
2、晚粳组区域试验。在九江市、南昌市、景德镇市、上饶市、鹰潭市、宜春市和抚州各设市1个点,共7个试点。稻瘟病抗性鉴定点6个,与目前区域试验的抗性鉴定点同点。
三、申报要求
1、一季晚稻生产试验。各选育单位于4月5日前向我局品种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请。同时为便于考察,建议提出申请的品种选育单位联合开展一季晚稻生产试验。生产试验方案应由各单位共同制定,并于4月20日前将方案报我局备案。
2、晚粳组区域试验。各单位应按要求填写《江西省农作物品种试验申请表》,于4月5日前将纸质材料寄送我局品种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