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做好新品种审定工作,现对2018年即将要申请审定的新品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自治区审定的农作物品种应提交纸质材料和标准样品要求:
1.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棉花(13套),玉米、大豆、水稻、小麦(11套)。包括:
(1)申报自治区审定的材料目录(要求注明页码)
(2)自治区农作物品种试验申请表
(3)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书
(4)品种选育报告(品种亲本来源应详细准确)
(5)品种审定公告初稿(其中所有数据均以自治区品种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结果为准,其他结果无效)
(6)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中与申报品种有关的材料(包括抗性鉴定、品质分析、转基因鉴定等结果)复印件
(7)若通过其他省的审定品种,应同时提供其他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的审(认)定合格证书以及审(认)定公告复印件(相关部分)
(8)取得新品种权的提供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通过新品种权初审的提供初审合格公告复印件
(9)反映品种特征的5寸彩色照片
(10)田间考察意见
(11)品种和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所有材料必须于规定日期前寄送至自治区种子管理总站(邮编:830006,地址: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453号,注明作物种类),
联系人:赵素琴 电话:18999900171;同时将《审定申报表》和按公告格式整理的“品种审定公告初稿”材料电子版
发到电子邮箱:444868269@qq.com
3.品种选育单位应与试验申请表填报的一致,选育单位为多家时,需同时在《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书》上盖章。
4.材料一律用A4纸,并装订成册,封面上要标注作物类型、参试时的品系名称、申报单位。注意不要用塑料封面。
附件: 1、自治区农作物品种试验申请表
2、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书
3、品种选育报告格式
4、品种审定公告初稿格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