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9年度河北省主要农作物区域试验参试品种申报工作的通知
冀品审办发〔2018〕1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种子法》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河北省主要农作物区域试验参试品种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适宜我省各生态类型区种植的稻、玉米、棉花、大豆等四类作物参试品种。
二、开设组别
(一)稻:一季作普通组,特殊类型组。
(二)玉米:普通组(夏播机收、夏播4500株/亩、5000株/亩),北部春播4000株/亩,西部太行山区春播组3500株/亩,青贮组(春、夏播5000株/亩),夏播早熟组4200株/亩,北部春播早熟组(张、承4000株/亩),特殊类型组。
(三)棉花:春播常规组,春播杂交组,春播机采棉组,特殊类型组。
(四)大豆:夏播组,春播组,特殊类型组。
原则上同一申请者在同一组别中只能申请一个参试品种。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包括作物种类和品种名称,申请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号码、传真、国籍,品种选育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育种者)等内容;
(二)品种选育报告。包括亲本组合以及杂交种的亲本血缘关系、选育方法、世代和特性描述;品种(含杂交种亲本)特征特性描述、标准图片,建议的试验区域和栽培要点;品种主要缺陷及应当注意的问题;
(三)品种比较试验报告。包括试验目的、试验品种、试验设计、承担单位、抗性鉴定、品质分析、产量结果及各试验点数据、汇总结果等;
(四)品种和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五)转基因检测报告;
(六)转基因棉花品种还应当提供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四、申请时间
受理截至时间为2019年2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事项
(一)2019年普通玉米组区域试验品种,从2018年河北省种子协会组织的品种比较试验,符合条件的品种进入区域试验。
(二)特殊类型组品种试验。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规定,申请者可对自有品种自行开展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生产试验可与第二个生产周期区域试验合并进行。试验方案报省品审办审批,符合条件的纳入省品种试验统一管理。
(三)继续受理2019年联合体试验申请,具备试验能力的企业联合体、科企联合体和科研单位联合体,可以组织开展相应区组的品种试验。
(四)品种比较试验。按照自愿的原则,品种选育者可以采取以下试验方式:委托河北省种子协会组织品种比较试验;由具备试验能力的公益性科研育种单位、企业联合体、科企联合体和科研单位联合体等开展品种比较试验,到省种子管理总站备案,以便于监督检查。
(五)省品审办对申请参试品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参试条件的,列入2019年相应作物品种试验方案,并在“河北种业信息网”上公布参试品种供种信息,申请者应按要求及时提供试验种子。
(六)如春播青贮玉米品种、北部(张、承)春播早熟玉米品种申请数量多,超过试验能力,开展一年品比试验初选品种。
六、联系方式
河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南大街103号
河北省种子管理总站品种管理科
邮编:050031 电话:0311-85697870
大豆、棉花
联系人:刘志芳、李 媛、张建萍
玉米、水稻,玉米联合体试验
联系人:李春杰、刘林斌
附件:1. 河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表
2. 品种选育报告
3. 品种比较试验报告
4. 品种和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5. 转基因检测报告
河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