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种子管理总站关于布置2019年水稻救灾品种极限播期试验方案的通知
各供种、承试单位:
根据《浙江省农作物种子储备管理办法》(浙农计发〔2018〕9号)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储备种子的品种结构,保障救灾用种需求,特布置水稻短生育期极限播期试验,试验方案详见附件1。
请各承试单位根据方案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及早落实试验方案,认真做好试验记载。试验结果请在试验结束后一个月内用农民信箱报我站品种管理科李燕和储备南繁管理科石建尧。另根据财政有关规定,各承担单位需与我站签订有关协议,明确责任,我站将根据试验完成质量凭发票或收据支付试验费用。
附件: 1.2019年浙江省水稻救灾品种极限播期试验方案
2.浙江省特早熟水稻品种试验直播技术要点
浙江省种子管理总站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