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公告 第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和《关于做好同一生态区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备案工作的通知》(苏农办农〔2016〕21号)有关规定,现将符合备案要求的43个主要农作物品种(其中小麦42个、大豆1个)予以公布。引种备案品种被原审定机关撤销审定的,备案自动撤销。
引种备案品种信息由引种单位提供,引种单位对备案品种的真实性、安全性和适应性负责,严格按照引种备案区域和种植季节推广,认真做好品种栽培技术要点及风险提示等注意事项的告知工作。
附件:1、2019年江苏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备案目录(第二批)
2、2019年江苏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备案适应性试验结果(第二批)
内容附件: /upload/2019-09-26/53342e8f972aa58760b5a1aa1458655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