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种子站关于进一步加强引种备案和品种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种子机构,各有关引种备案、非主要农作物登记单位:
实行同一适宜生态区主要农作物引种备案和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管理,是深化种业“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对推进我市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引种备案和品种登记工作,规范品种试验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试验管理
(一)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备案试验。引种者应当在拟引种区域开展不少于1年的品种适应性试验,试验点不少于5个(引种武陵山区的水稻品种试验点不少于3个),按照我市生态类型合理布局;试验对照、小区面积、种植密度等原则上参照我市审定作物生产试验执行;引种者应当在试验播种后30天内将适应性试验方案(含委托开展的抗性鉴定方案)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件及电子版报市种子站品种管理科备案,同时抄送试验所在地种子机构,备案方案需明确各试验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试验。申请者应当在拟推广区域开展适应性试验、抗性鉴定试验、DUS测试、品质检测、转基因检测。试验实施单位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稳定的试验用地、仪器设备、技术人员,适应性试验点数与布局应当能够代表拟推广的区域;申请者应当在试验播种后30天内报送试验方案给市种子站,同时抄送区县相关种子机构,方案需明确各试验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三)试验抽查督导。申请者要将试验原始数据、照片等资料建档并长期保存,确保可追溯。在作物生长关键时期或生长成熟期,各区县种子机构要对试验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市种子站将对照试验方案不定期组织开展试验抽查督导。如抽查督导中发现试验与方案不符,需重新开展试验后方可备案或登记;如有弄虚作假的,列入企业(个人)不征信名单,三年内不能在我市开展引种备案和登记有关工作。
二、规范材料报送
(一)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备案。原则上我市每年开展两批主要农作物引种备案,引种者按照《重庆市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备案申报材料模板》(详见附件)有关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各单项材料在首页加盖引种单位鲜章,全套材料加盖骑缝章;没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科研、教育等引种者,应提交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全套材料盖鲜章后纸质件一份和电子版分别于4月底和10月底之前报送市种子管理站品种管理科,逾期未报的顺延到下一批次办理。
(二)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在2017年5月1日之前已销售推广的品种,应提交申请表、种子与植株及果实等实物彩色照片、正规销售发票、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书等申请材料;2017年5月1日之后新培育的品种,应按照《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指南》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已登记但需变更登记内容的品种,应提交变更说明表、有关证明材料、品种登记证书复印件、品种权人书面同意书等申请材料。
三、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86号重庆市种子站品种管理科8004室,邮编:401121。
联系人:
主要农作物引种备案:王家喜023-89133479、邮箱:13650576758@163.com。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杨文军023-89133460、邮箱:744610761@qq.com。
附件:重庆市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备案申报材料模板
http://www.cqzzzb.cn/upload/2020/03/637189307308354890.doc
重庆市种子站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