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
关于2019年各类自主试验品种处理意见的通知
鲁农审函字〔2020〕第5号
各类自主试验单位:
经山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玉米、水稻、大豆专业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各类自主试验品种处理意见(见附件)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执行。
一、各相关单位根据品种处理意见,在播种前一个月提交试验方案;新参试品种还须提交参试申请表;试验过程中若试验点有变更的,及时向省品审办报备。试验结束后及时提交试验总结报告。
二、经批准成立的联合体期限为3年,到期且联合体成员单位无变化的,须向省品审办提交申请,经核准后继续开展品种试验;对联合体成员有变化的,须根据有关规定重新申报成立联合体。
联合体开设新一轮试验时,每个成员单位均须有自有品种参试。
三、除鲁农种字〔2016〕17号文件规定以外的特殊用途品种类型,品种选育者应先向省品审办提交申请及特殊性技术支撑材料,经省品审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同意后,申请者方可自主开展品种试验。
四、自2020年开始,青贮玉米品种试验统一采用登海605为对照,试验密度为4500株/亩。
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seedpg8102@163.com;纸质版同期寄到山东省种子管理总站品管科(地址:济南市工业北路200号山东农业检测楼613室,联系人:郭璇,联系电话:0531-81608102)。
山东省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