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
鲁农审函字〔2020〕第10号
各有关育种单位: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我省已完成试验程序的小麦品种,须向山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如下材料:
1.《山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表》(见附件1);
2.DUS测试报告原件;
3.联合体及特殊用途试验品种还需提交:
(1)区域试验(两年)、生产试验总结报告;
(2)抗病鉴定、冬春性鉴定、抗寒性鉴定、品质分析和非转基因检测材料原件,抗旱品种还需提交抗旱性鉴定报告原件;
(3)特殊用途品种还需提交用途检测支撑证明材料原件;
(4)品种标准样品(见附件2);
4.其他需提供材料(见附件3)。
省统一安排生产试验名单(见附件4)。
请相关育种单位于2020年8月17日前寄送到山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济南市工业北路200号,联系人:郭璇,电话:0531-81608102,邮编:250100),同时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邮件至sdseedpg8102@163.com。对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允许在5日内补正,提交材料不全或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未按时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审定。
山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