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布2021年同一适宜生态区主要农作物引种备案品种和撤销引种备案品种的通知
有关市、州、县(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申请在我省引种备案的88个水稻、玉米和大豆品种予以公告。水稻品种“C两优113”(引种备案号:鄂引种2019066),经原引种备案单位申请,撤销其引种备案,现予以公告。
引种备案信息由引种者提供。引种者要树立风险和责任意识,科学推广引种备案品种,严格按照引种备案公告公布的区域进行引种,并对引种备案品种的真实性、安全性和适应性负责。
各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对引种备案品种进行跟踪评估,及时上报不适合本区域种植的品种;要切实加强监管,对引种备案品种的质量和真实性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附件:2021年湖北省引种备案品种目录(第一批)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月21日
附件: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布2021年同一适宜生态区主要农作物引种备案品种和撤销引种备案品种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