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
鲁农审函字〔2021〕第9号
关于提交2021年小麦品种审定申请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育种单位: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已完成试验程序的小麦新品种,育种者须向山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审定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1.《山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表》(见附件1);
2.主要育种人填报《山东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证书主要育种人登记表》(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出具意见;
3.DUS测试报告、非转基因检测报告原件;
4.联合体及特殊用途试验品种还需提交:
(1)区域试验(两年)、生产试验总结报告;
(2)抗病鉴定、冬春性鉴定、抗寒性鉴定、品质分析、DNA指纹报告原件,抗旱品种需提交抗旱性鉴定报告原件;
(3)特殊用途品种还需提交特殊用途检测等支撑证明材料原件;
(4)品种标准样品(见附件3);
5.照片和实物,具体要求见附件4;
6.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情况和有关申请,如育种者因注册名称变化申请变更单位名称的;品种审定名称变更的需提交更名申请材料。
省统一安排生产试验名单(见附件5)。
请相关育种单位将书面材料装订成册连同样品等一并于2021年8月15日前寄送到山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济南市工业北路200号,联系人:郭璇,电话:0531-81608102,邮编:250100),同时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邮件至sdseedpg8102@163.com。对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允许在5日内补正,提交材料不全或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审定,未按时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审定。
山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