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 《山东省玉米、稻品种审定标准(2022年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山东省玉米品种审定标准
(征求意见稿)
1 基本条件
1.1抗病性
1.1.1普通玉米品种
夏玉米:小斑病、茎腐病、穗腐病田间自然发病和人工接种鉴定均未达到高感。
春玉米:大斑病、茎腐病和穗腐病田间自然发病和人工接种鉴定均未达到高感,粗缩病田间自然发病未达到高感或不高于对照。
除达到上述要求外,还应对以下病害进行鉴定。
夏玉米:弯孢叶斑病、瘤黑粉病、褐斑病、南方锈病。
春玉米:小斑病、弯孢叶斑病、瘤黑粉病、褐斑病、粗缩病、南方锈病。
1.1.2特殊类型玉米品种
1.1.2.1糯质(干籽粒)、高直链淀粉、高油、优质蛋白玉米品种
抗病要求参照普通玉米品种。
1.1.2.2青贮玉米品种
大斑病(春)、小斑病(夏)、茎腐病、弯孢叶斑病、南方锈病田间自然发病和人工接种鉴定均未达到高感,其它叶斑病田间自然发病未达到高感。
除达到上述要求外,还应鉴定瘤黑粉病。
1.1.2.3鲜食玉米品种
大斑病(春)、小斑病(夏)、瘤黑粉病、丝黑穗病、矮花叶病、田间自然发病未达到高感。
除达到上述要求外,还应鉴定大斑病(春)、小斑病(夏)、瘤黑粉病、丝黑穗病、矮花叶病。
1.1.2.4爆裂玉米品种
大斑病(春)、小斑病(夏)、茎腐病、穗腐病田间自然发病和人工接种鉴定均未达到高感。
除达到上述要求外,还应鉴定丝黑穗病、瘤黑粉病。
1.2抗倒伏性
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平均倒伏倒折率之和≤8.0%,且倒伏倒折率之和≥10.0%的试验点比率不超过20.0%。
1.3 生育期
每年区域试验生育期平均比对照品种不长于1.0天或收获时的水分不高于对照。
1.4品质
普通玉米品种籽粒容重≥720克/升。粗淀粉含量(干基)≥69.0%,粗蛋白含量(干基)≥8.00%,粗脂肪含量(干基)≥3.0%;或三者含量之和不低于80.0%。
1.5真实性和差异性(SSR分子标记检测)
同一品种年际间应表现一致,不同试验组别、不同试验渠道中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应当<2个。
申请审定品种应当与已知品种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4个;申请审定品种与已知品种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3个的,申请者需出具与疑似品种具有重要农艺性状差异的DUS鉴定报告。
2 分类品种条件
总体分为普通玉米(高产稳产、绿色)、特殊类型玉米[糯质(干籽粒)、高直链淀粉、高油、优质蛋白、青贮、鲜食、爆裂等]两大类品种。
2.1普通玉米品种
2.1.1高产稳产品种
两年区域试验平均产量比对照增产≥5.0%,且每年增产≥3.0%,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增产≥2.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点比率≥60.0%。
其中,粗蛋白(干基)含量≥12.0%或粗淀粉(干基)含量≥75.0%的品种,两年区域试验平均产量增产≥3.0%,且每年增产≥1.0%,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增产≥1.0%,且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点比率≥60.0%。
2.1.2绿色品种
仅限于普通玉米品种类型。
2.1.2.1抗病品种
大斑病(春)、小斑病(夏)、茎腐病、穗腐病、南方锈病田间自然发病和人工接种鉴定病害抗性均达到中抗及以上,其它病害抗性与对照相当。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0.0%,且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的试验点比例≥60.0%。
2.1.2.2籽粒机收品种
适收期籽粒含水量≤28.0%,且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籽粒含水量达标的试验点占全部试验点比率≥60.0%。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倒伏倒折率之和≤5.0%,且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抗倒性达标的试验点占全部试验点比率≥70.0%。每年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产量比同类型对照增产≥3.0%,且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点比率≥50.0%。
2.2特殊类型玉米品种
2.2.1糯质(干籽粒)、高直链淀粉、高油、优质蛋白玉米品种
产量:两年区域试验平均产量比对照增产≥5.0%,且每年增产≥3.0%,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增产≥2.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点比率≥60.0%。
抗倒性: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平均倒伏倒折率之和≤10.0%。
品质:糯质(干籽粒):支链淀粉(干基)占粗淀粉总量比率≥98.0%;高直链淀粉玉米:直链淀粉(干基)占粗淀粉总量比率≥50.0%;高油玉米:粗脂肪(干基)含量≥7.5%;优质蛋白玉米:蛋白质(干基)含量≥8.00%,赖氨酸(干基)含量≥0.40%。
2.2.2青贮玉米品种
生物产量(干重):两年区域试验平均产量比对照增产≥5.0%,且每年增产≥3.0%,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增产≥2.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点比率≥60.0%。
适收期:以本省大面积推广的青贮玉米品种为对照,适收期与对照相当(籽粒乳线位置应≥1/2)。
品质:整株粗蛋白含量≥7.00%,中性洗涤纤维含量≤40.0%,酸性洗涤纤维含量≤23.0%,淀粉含量≥30.0%。
持绿性:适收期全株保持绿色的叶片所占比率≥70.0%。
抗倒性: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倒伏倒折率之和平均≤8.0%,且倒伏倒折率之和≥10.0%的试点比率≤20.0%;或每年倒伏倒折率之和平均不高于对照。
2.2.3鲜食玉米品种
产量(鲜穗):两年区域试验平均产量比对照增产≥5.0%,且每年增产≥3.0%,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增产≥2.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点比率≥60.0%;品质指标优于对照的品种,产量不低于对照。
品质:外观品质和蒸煮品质评分≥85.0,且不低于对照。
鲜食甜玉米:鲜样品可溶性总糖含量≥8.0%;鲜食糯玉米、甜加糯玉米:支链淀粉(干基)占粗淀粉总量比率≥97.0%。
抗倒伏性:每年平均倒伏倒折率之和≤10.0%。
2.2.4爆裂玉米
产量:产量不低于对照。
品质:膨化倍数≥25.0%,爆花率≥95.0%。
抗倒性:每年平均倒伏倒折率之和≤10.0%。
3 其它规定
3.1经专业委员会田间现场考察,有明显缺陷的品种可直接淘汰。
3.2试验对照由山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确定。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山东省水稻品种审定标准
(征求意见稿)
1 基本条件
1.1抗病性
品种稻瘟病综合抗性指数≤4.5,穗瘟损失率最高级≤5级。条纹叶枯病抗性最高级≤5级。
1.2生育期
不超过安全生产和耕作制度允许范围。中晚熟组品种全生育期不长于对照品种3.0天;机插秧组品种全生育期不长于对照品种5.0天;中早熟组品种全生育期不超过150天,且不长于对照品种3.0天。
1.3品质
普通粳稻品种品质不低于《食用稻品种品质》(NY/T 593-2013)标准三级;直链淀粉(干基)7%~13%的品种,除透明度外的其它各项品质指标达到三级。
1.4结实率
品种结实率≥70%的试验点占总试验点比率≥80%。
1.5抗倒性
倒伏程度≥3级且倒伏面积≥30.0%的试验点比率≤30%。
1.6真实性和特异性(SSR分子标记检测)
同一品种年际间应表现一致,不同试验组别、不同试验渠道中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应当<2个。
申请审定品种应当与已知品种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3个;申请审定品种与已知品种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2个的,申请者需出具重要农艺性状差异的田间小区种植鉴定报告。
2 分类品种条件
2.1高产稳产品种
审定品种与对照品种同为常规稻或杂交稻,品质与对照品种同等级或高于对照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4.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点比率≥65%。
审定品种比对照品质等级差,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增产≥5.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试验点比率≥75%。
生育期比对照品种早熟3.0天产量指标降低1个百分点,在此基础上每早熟2.0天产量指标降低1个百分点,最高降低4个百分点;生育期比对照品种晚熟2.0天产量指标提高1个百分点,晚熟3.0天产量指标提高2个百分点。
常规稻作对照品种的杂交稻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照第一款,比对照品种增产幅度相应增加10个百分点。
2.2绿色优质品种
2.2.1抗病品种
稻瘟病、条纹叶枯病抗性达到抗(R)及以上。
稻瘟病达到抗(R)及以上,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比对照增产≥0.0%。
2.2.2优质品种
品质达到《食用稻品种品质》(NY/T 593-2013)标准二级,当年产量不低于对照;品质达到一级,当年产量比对照减产≤5.0%。
2.2.3优质抗病品种:
稻瘟病抗性达到中抗(MR)及以上,品质达到农业行业标准二级,且抗性和品质均优于对照的品种,当年产量比对照减产≤5.0%;稻瘟病抗性达到中抗及以上,品质达到农业行业标准一级,且抗性和品质均优于对照的品种,当年产量比对照减产≤7.0%。生产试验不低于品质最差年份的产量指标。
2.3特殊类型品种
2.3.1糯稻品种:支链淀粉含量≥98%,除垩白度、透明度外,其余指标同高产稳产品种。
2.3.2香稻品种:除有香味外,其余指标参照高产稳产品种和绿色优质品种。
2.3.3有色稻品种:糙米为红、紫、黑等有颜色的水稻品种,各项指标参照高产稳产品种和绿色优质品种。
2.3.4耐盐(碱)品种:可以在盐(碱)浓度0.3%以上的盐碱地生长,且亩产达到400公斤以上的品种。
2.3.5节水抗旱品种:抗旱级别达到中抗及以上,且亩产达到400公斤以上的品种。
3其他规定
3.1经专业委员会田间现场考察,有明显缺陷的品种可直接淘汰。
3.2试验对照由山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确定。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