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种子管理站关于受理玉米品种联合体组建申请的通知
各州、市种子管理站,云南省玉米品种试验联合体组建申请者: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强玉米品种试验和审定管理的通知》,现就2025年玉米试验联合体组建申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联合体成员应为持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B证)的企业或州市级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事业单位。具有开展相应试验的能力与条件;在同一作物的同一生态试验区组,一个法人单位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具有相同法定代表人的单位或同一企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含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联合体。
(二)每个联合体应由不少于10个成员单位自愿组成,在一个品种试验周期未完成前不得变更成员单位。
(三)试验组织实施单位和主持人。试验组织实施单位应为州市级以上科研单位或持有玉米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且具有2个(含)以上审定品种。主持人应为试验组织实施单位在职人员,应具有相应品种试验工作经验且保持相对稳定,三年内不得无故变更,不得兼任。主持人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经试验组织实施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省种子管理站备案。
(四)参试品种应当是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自有品种,组建联合体时每个成员单位均应有品种参加试验;参加试验的品种应当符合《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规定的条件。
(五)承试单位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稳定的试验用地、仪器设备和技术人员。品种试验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年以上品种试验相关工作经历,并定期接受相关技术培训。
二、申报材料
(一)试验组织实施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云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联合体试验申请表(见附件1)。
2.各成员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B证)复印件。
3.联合体试验合作协议。各成员单位应当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合作协议应当载明连带责任,即任何一个成员单位被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立即终止整个联合体试验审定程序;弄虚作假单位3年内不得参加品种试验审定,其他成员单位3年内不得参加玉米区组任何联合体试验。
4.联合体试验组织实施单位与试验承担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
5.试验主持人申请表和主持人、试验承担单位技术人员相关资质证明。
6.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执法部门各自省级种子管理机构出具的无违法记录证明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无失信记录证明。
(二)提交的材料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所有纸质材料一律采用 A4 规格纸张印制。
2. 联合体试验组织实施单位于受理时间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联合体试验申请材料纸质版报送云南省种子管理站品管一科;同时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 文档、盖章页扫描原件)发送指定邮箱。
三、申请与受理
玉米品种联合体组建均由试验组织实施单位统一申请,申请日期为2024年12月16日-27日。经审核后统一公示,符合条件的批准实施。
四、试验任务与要求
(一)联合体试验按照云南省审定玉米品种试验统一管理,试验点数量不少于云南省相应试验区组的试验点数,且分布于不同的州(市)县级行政区域内。
(二)联合体试验应当由成员单位或委托签订3年(含)以上协议的合作单位承担;参试品种的品质检测、DNA指纹检测、转基因成分检测应当由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抗性鉴定由省品审委指定的鉴定机构承担;转基因成分检测应当在区域试验的第一年进行。
(三)联合体试验数据采集,应当按照云南省审定玉米品种试验技术规范执行,并根据有关要求及时上报。
(四)联合体试验组织实施单位和主持人负责完成试验汇总报告,按照当年发布的《云南省玉米品种统一试验实施方案》要求,将联合体试验汇总报告电子版发送至云南省种子管理站品管一科,并按照要求提交纸质材料等供区试年会审议。
(五)联合体试验组织实施单位应当建立包括试验实施方案、试验原始数据等相关信息的档案,保证试验数据可追溯。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云南省种子管理站品管一科
通讯地址:昆明市茭菱路24号
邮编:650031
联系人:胡欣
联系电话:0871-65356545
电子邮箱:454196092@qq.com
附件:1.云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联合体试验申请表
2.联合体试验主持人申请表
云南省种子管理站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