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种站[2009]22号
各区、县农业(林)局(委)及有关单位:
依据《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市2009年1月9日制定《天津市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并于2009年3月1日起施行。现已开始受理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特此通知。
二00九年七月八日
相关附件: |
1.天津市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表 |
津种站[2009]22号
各区、县农业(林)局(委)及有关单位:
依据《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市2009年1月9日制定《天津市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并于2009年3月1日起施行。现已开始受理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特此通知。
二00九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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