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农业公告【2009】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作物品种管理实施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主要农作物品种终止使用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四届四次会议审议,并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进行为期60天的公示,决定对丰产性丧失或有明显缺陷的安玉12号等14个玉米品种, 桂红三号等76个西瓜品种停止使用。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14个玉米品种和76个西瓜品种于2009年9月1日起停止生产,2010年9月1日起停止经营、推广。
二OO九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