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验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有关规定,为了客观、科学、公正地鉴定参试新品种的丰产性、生育期、综合抗性及遗传稳产性、适应性,安排本组试验,以筛选出适宜我区不同生态区域种植的饲用作物品种,加快我区饲用作物品种的试验、审(认)定和推广步伐。
二、本年度试验组别
饲用玉米组
饲用高粱组
三、试验设计及要求
㈠、试验设计
试验采用随机区组设计,2次重复,小区面积20m2, 5行区。试验区四周设保护区, 保护区不少于4行,必须种植玉米。主步道为1.5~2.0m。每组试验确定一个具有先进、典型和应用面广品种为主对照。辅助对照由主持单位提出,组织单位核准确定。承试单位要严格按试验方案要求执行,不得随意增减品种。
1、对照品种
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饲用作物区域试验各组对照品种表
试验组别 |
对照品种名称 |
供 种 单 位 |
饲用玉米 |
金山12 |
通辽市金山种业公司 |
饲用高粱 |
蒙农青饲1号 |
内蒙古农业大学 |
健 宝 |
呼和浩特市种子管理站 | |
甜格雷兹 |
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 |
对照种子必须达到国家一级种子标准!
2.试验种子要求
⑴供 种 量:饲用玉米每试点每品种供种1公斤,饲用高粱每试点每品种供种0.5公斤。
⑵供种时间:请各参试品种供种单位4月5日前将种子寄达各承试单位。
⑶供种要求:各供种单位提供的种子必须达到国家一级种子标准。并要求寄种时包装扎实,包内外要有品种标签,注明参试组别、百粒重和种子发芽率,提供品种特殊的性状描述。对品种组别要标明≥10℃活动积温及与相应对照生育期比较。如若未标明以上事项,影响参试结果的由供种单位负责。
⑷种子查验:各承试点按品种试验方案要求,受理参试单位种子,承试单位不得接收非方案内的参试种子。各试点及时检查各参试点所寄种子,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种子,要及时通报试验主持单位和供种单位。收到试验种子后应及时对品种名称、种子数量和种子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供种单位联系解决。
㈡、田间管理
1.选地要求
在土壤质地、气候、地形、肥力、茬口等方面具有典型性、代表性、一致性。避免人为影响和鼠、牲畜危害。
2.播期及播种方式
试验播种期、播种方式根据当地生产实际安排。饲用玉米种植密度4500株/亩;饲用高粱采取条播方式播种,行距30~35厘米,密度约为5.5万株/亩,亩播量1.5公斤;甜高粱种植密度5000株/亩。
3.试验管理
试验田水肥水平与当地生产水平相当,田间管理略高于当地生产水平。每一项田间管理和测定要在同一天内完成。重点是必须达到全苗,若小区苗数未达到全苗的95%,须及时移栽补齐。
四、试验供种单位和品种(详见附表2)
五、试验组织
㈠试验主持单位及承试单位(详见附表1)
㈡试验组织单位及负责人
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种子管理站 负责人:宋国栋
地 址:呼和浩特市呼伦北路92号 邮 编:010010
联系电话:0471-6285043 传 真:0471-6964743
E-main:sgd@nmseed.com
六、抗性鉴定和品质分析
㈠抗性鉴定
参加区域第二年试验的品种需做抗病性鉴定,饲用玉米抗病性鉴定由各参试单位自行到吉林省农科院植保所进行接种鉴定。饲用高粱抗病性鉴定由各参试单位自行到辽宁省农科院国家高粱改良中心进行接种鉴定。
㈡品质分析
参加区域第二年试验的品种需做品质分析,由各参试单位自行到北京农学院进行整株品质测定。
七、观察记载
⑴田间调查要固定专人,由经过培训的持有田间试验技术证书的技术人员担任。整个生育期间要按照统一的调查项目、标准、方法进行逐项调查记载,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⑵试验记载人员和试验管理人员实行签字制度。要根据试验方案做好实验设计、田间管理、项目记载、统计分析等工作,完成试验报告。试验报告要由二名技术人员共同完成,并签署二人姓名,报告由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上报。
⑶抽样测定项目(如株高、穗位等)要定点测定记载,每小区取中间行内的连续10株,观察记载见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饲用作物区域试验记载册》。
八、试验总结
(一)、植株收获
1.植株收获时期:饲用玉米全株含水量60-70%时收获,在籽粒乳熟中期至蜡熟期之间;饲用高粱在花期收获;甜高粱籽粒成熟时收获。
2.植株收获方法:
(1)每小区收获中间3行,并去除每行两端各一株,从地上部20cm处全株刈割。收获后立即称重,得到小区鲜重产量,折合成亩产(公斤/亩)。如小区缺株数超过10%,本小区作报废处理。
(2)从每个小区中随机选取10株,全株粉碎。然后随机取样1.0公斤左右,装入布袋,称鲜重,然后在105℃条件下烘干2小时左右,再用60℃温度烘干至恒重,称干重。计算含水量。同时,烘干样品保留,用作营养品质分析。
(二)、试验的报废
因灾报废的试验,请于报废后15天内以公函形式向内蒙古自治区种子管理站品种管理科及本组主持单位通报情况。
(三)、试验上报
试验单位应在11月20日前将区域试验年终报告一式三份统一寄至试验主持单位和组织单位,对品种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相应的意见(推荐审定、续试、淘汰),或11月20日前用电子邮件发至ruixiazhang2006@126.com和sgd@nmseed.com 。
(四)、 试验汇总
主持单位应及时汇总试验结果,提出品种是否继续试验的建议和推荐生产试验及审、认定意见。
九、田间记载与评判
试验汇总后,由管理部门及主持单位对参试品种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明确参试品种的续试、提升与淘汰,有以下情况者淘汰。
㈠丝黑穗病、大斑病、茎腐病、穗腐病、弯孢菌叶斑病、黑粉病、玉米螟等病虫害的严重程度超过3级时;
㈡品种所描述的主要性状的整齐度、一致性、稳定性差,变异植株超过2%时。
十、试验监督与管理
㈠试验期间,试验组织单位和主持单位将组织专家进行检查,指导各承试点开展试验和管理工作。
㈡承担品种试验的单位,未经供种单位许可,不准私自扩散参试种子,不得从事非品种试验的活动。违反上述规定,试验组织单位将取消其承担试验资格并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
㈢从事品种试验的人员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行为,取消其所在单位的承试资格,并建议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全区试验监督电话:0471?6285043
十一、试验档案管理
试验要建立试验档案,档案填写应真实、科学、公正,不得私自涂改。试验结束后,原始数据档案应保存三年以上。
内蒙古自治区种子管理站
2010年3月16日
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饲用作物区域试验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