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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作物种子企业检验人员定期审查安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04  来源:北京种业信息网  浏览次数:110
 

北京市种子管理站关于我市农作物种子企业检验人员定期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京农种站字〔2015〕14号  

各区县种子管理部门、朝阳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种子管理站及有关种子企业:

      为加强全市种子检验人员管理,按照《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和《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大纲》的规定,即日起开展农作物种子企业检验人员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范围

      1、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种子检验人员证》的人员;

      2、2012年定期审查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

      二、时间安排

      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完成时间为5月31日。以后每3年安排1次审查,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该年的4月30日,审查完成时间为5月31日。领取检验人员证的通知将在北京种业信息网上公布(http://www.bjseed.org 通知公告栏—质量管理科)。

      三、提交材料

      1.种子检验人员证定期审查申请表(见附件)

      2.获证以来或定期审查合格后从事种子检验工作的总结(不低于800字);

      3.聘用企业出具的检验人员工作情况证明(盖企业公章);

      4.《种子检验人员证》

      同一企业的检验人员材料由企业为单位统一汇总,向北京市种子管理站提交申请。

      四、审查安排

      (一)经市站审核的农业部发证企业,北京市发证企业检验人员直接报市站进行审查。

      (二)区县发证企业的检验人员由所在区县种子管理机构进行初审,初审结束后,将审查材料和检验人员审查统计表上报市站进行审查,同时上报电子版汇总表。

      请各区县种子管理机构及时通知本辖区内有关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单位。

      联 系 人:牛茜;联系电话:6205647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5号检验楼一层

      邮政编码:100088

      附件: 种子检验人员定期审查申请表

北京市种子管理站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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