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春山 广州种子商会副会长
2011年9月25日,农业部颁布了新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大大提高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资质,该法从执行至今效果显著,种子行业中企业数量大幅减少,大型企业通过整合、并购和扩大规模跨过了高门槛,小微企业面临淘汰。从中我们看到,新办法对于非主要农作物种子企业的打击十分巨大,许多优秀的蔬菜种子企业因为条件限制而放弃经营多年的事业,这对于行业整体发展不利。在此,我代表广州种子商会,恳切呼吁修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降低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门槛,以利小微种企发展。
微小企业推动行业发展功不可没
以广州种子商会为例,广州种子商会成立于1996年,是全国种子行业第一家民间组织,现有100多家会员单位,他们大多是以家庭成员组成的小作坊方式经营,属于小微企业。这些小微企业与“育繁推一体化”大企业的社会功能和定位不同,他们是“育繁推一体化”大企业的有益补充,如红花绿叶般相得益彰,各领风骚,不可或缺。
这类小微型企业诞生于上世纪80年代初,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主要经营进出口蔬菜种子,在过去的40年里,他们为中国大陆的蔬菜产业进步作出巨大推动作用。张水江种子店开设于1982年,从专营蔬菜进出口种子到自费投资和合伙投资建立科研所对品种进行改良,引进和自主研发了许多局部市场有良好反响的品种。张水江回忆,当初从事蔬菜种子良种引进工作正是对国有企事业单位经营范围空白的一个有益补充。
中国自改革开放至今,经济发展日新月异,从吃饱到吃好,国家从开始的主抓粮食到菜篮子,中间过程少不了小微企业的身影。蔬菜种子行业的小微企业是对市场最为敏感的一群人,他们让百姓吃到了新、优、特的蔬菜品种,也让蔬菜种植户享受到了高新农业技术的福利,蔬菜新品种为农户提高种植效益,得到市场广泛认可。当时广东政府仅对省内2家单位给予蔬菜种子进出的资质,而当时他们并没有蔬菜种子进口自营业务,而是与这些小微企业合作,现在,这些有进出口资质业务的企业的蔬菜种子进出口的自营业务也是很少的,份额不足35%。
广州作为华南地区乃至全国蔬菜种子的重要集散地以及进出口贸易、对外交流的主要窗口,得改革开放之地利,是这些小微企业争当冲锋队,以敢为人先的气概,众多小微种企在流通领域起到不可代替的作用,为蔬菜良种引进和推广做出了贡献。至今他们仍在服务蔬菜生产行业的前端,寻找市场良机,促进蔬菜品种发展和进步。蔬菜种子行业的小微企业全国范围内数量巨大,国内蔬菜进出口种子专业市场的发展历程后于广州,但发展迅速,其历程和广州一德路十分相似,他们的出现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数量可观的小微企业对社会的贡献难以估量,缴纳经营税收,提供劳动岗位,等等。
广州一德路是国内首个专门从事国内外蔬菜良种引进的蔬菜种子市场,是自发形成的,也是国内蔬菜外国进口良种的发源地。蔡远种子店和张水江种子店一样,是这条街上的老店,蔡远种子店已经将经营种子的接力棒传到了第五代。蔡远种子店负责人蔡耀锦说,这条街的小微企业几乎都是家族企业,他们对于自己的品牌和声誉十分爱惜,无比看中市场规律和商业道德,多年从事蔬菜种子经营的他们极少出现种子质量等坑农问题,规模小不代表做得差。
从广州一德路引进的品种在国内的推广面积是十分惊人的,日本雪山菜花、日本夏阳白菜、泰国密宝西瓜、台湾新红宝/金中冠龙西瓜、美国洋葱、荷兰西芹、泰国通心菜、优质西兰花、胡萝卜等现在市民饭桌上可口多样的蔬菜品种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与这些良种引进者,同时还要看到这些良种的引进是大大丰富和改善了国内蔬菜种植结构,使得农户种菜有市场,能维持生计甚至致富。现在蔬菜种子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这些小微企业已经做好了迎接市场竞争的准备,如张水江早在10年前就在东莞自费开设研究所接纳离退休专家研发品种,现和广东良种引进公司合作建立研究所,张水江为该研究所提供了专家资源。
提高种子行业门槛势必提高企业运营成本
然而,2011年农业部颁布新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这对于整个种子行业来说就是准入门槛的大幅提高,所有企业最迟将在2016年面临重新换证问题,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申请非主要农作种子经营许可证规定: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固定资产不少于100万元;检验室100㎡以上,仓库300㎡以上,晒场500㎡以上(自有产权或租赁),营业场所200㎡以上;专职种子加工技术人员、贮藏技术人员、种子检验人员各三名以上。
张水江和蔡耀锦都认为,部分小微企业并非不能通过新的准入门槛,而是这些门槛的背后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运营成本,这些使用率极低的资源是巨大的浪费也是企业负担;另一部分小微企业跨不过门槛的,将面临淘汰,而这种淘汰是对行业无益的;高门槛也阻断了行业新鲜血液的注入。
以在广州经营蔬菜种子为例,如经营场所面积的硬性规定,是横亘在他们面前一道深壑,按广州目前的房产价格,哪怕是租赁,凭此一项,能达到上述要求的仅凤毛麟角。无法换证,令他们忧心忡忡,何去何从,前路茫茫。
然而,广西许多蔬菜种子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已经过期,但这并不能阻止它们继续经营,他们转入地下经营对于整个行业的伤害更大。粗略估计,在现有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未来三年内广西蔬菜企业能跨过新门槛的企业不会超过10家,这样广西蔬菜种子市场次序可能会更加不乐观。
相关规定需切实可行
如何让小微种企在稳定的政策环境下得以生存、壮大、发展,应该根据我国目前现实生产力水平,调整一切不切实际的规定,任何拔苗助长的措施,反而欲速不达,只有降低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门槛,才能促进小微种企良性发展。从众多小微企业的发展历史来看,行业和社会也需要它们,它们的存在价值被严重低估,为此,我们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和措施,旨在放水养鱼,给小微企业创造良好环境。而作为特殊商品的蔬菜种子,具有生产周期长,投入大,受自然因素制约等风险。因此小微种企更加迫切需要政策扶持,使之能立足生存,进而做大做强。小微种企的数量则由市场决定,不应该用行政手段干预。
站在生态学角度上看,单一的生态环境是不稳定的,小微企业好比大自然中的昆虫,传花授粉、清理废弃物质和疏松土壤等等,它们都是有益的存在,也是不可或缺的,并非行业进步拖后腿的因素,它们反倒是系统加速进步的润滑剂。
第二,保留“管理规定”中注册资本200万元的标准。营业面积不限,仓库、晒场、加工设备等根据各自需要购置,自有产权或租赁均可;随着电商网购的迅速发展,今后种子销售模式也将会发生改变。
第三,种子加工技术人员、储藏技术人员、种子检验人员允许兼职,人数不限。充分利用政府部门、科研院校检验机构的检验检测设备,向社会提供有偿检测服务,既可减轻小微企业购置设备经济负担,提高检验机构的设备利用率,又提供具有公信力的检验检测证明。
第四,行政管理部门应转变现有管理模式,采取包装标识管理和市场监督为主导的管理模式。各地农业主管部门应尽快制定涵盖所有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质量标准,所有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采取强制执行包装质量标识。行政管理和执法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到企业或市场抽检,对不达标准、违规者建立黑名单制度并予以重罚。
第五,农业主管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大力宣传引并导广大农户正确合理使用农作物种子种苗。加大对制假售假查处力度,使制假售假者无处遁形。
宝典君:面临种子行业经营管理的重大变革,广州种子商会其代表会员向外表达诉求,让政府倾听行业人的心声,符合行业协会的身份定位,是有所作为的表现。
据悉,广州种子商会一直积极维护会员权益,此前有会员在云南等蔬菜产区发生种子质量纠纷,他们主动出面协助调解,给当地农业管理部门提供技术支持。正因其长期以来的积极作为,其履行了服务会员和促进商贸往来的功能,18年间发展成为国内种子行业规模最大的民间组织,目前拥有会员108个。
这次,农业部对种子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大幅修改,国内外蔬菜种子企业和经销商面临变故。广州种子商会认为这是一件事关种业人民生,事关蔬菜种子行业健康发展的大事,有必要让政府听到这部分行业人的声音。不管最后结果如何,行业组织的价值本应如此,值得为其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