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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开展新修定《种子法》宣传贯彻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4-03  来源:四川农村日报  浏览次数:57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修定 《种子法》的宣传贯彻工作,今年以来,我省各级农业种子管理部门认真加强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主要狠抓了四项工作:

     开展春季种子市场监管工作。

     去冬今春以来,我省种子管理部门加强新《种子法》宣传和贯彻,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全省各地已出动执法人员17500人次,抽查种子企业100余个,检查门店21300多家。重点检查了经营证照、经营档案、种子标签、种子广告、种子质量、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和经营门店备案情况,并抽检杂交水稻、杂交玉米和蔬菜种子样品6800多个。已查处各类种子违法案件10余起,有力地震慑了不法行为,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开展我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修改调研。3月起,依照新《种子法》规定,省农业厅与省法制办协调,将《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列入修法程序,制定了具体调研方案,并针对行业管理市场监督、基地建设、品种管理等内容,拟于下半年分别组织调研小组,分赴我省种子管理部门、种子企业、科研单位积极开展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

     组织行业对新《种子法》配套规章办法征求意见。新修定《种子法》改革完善了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对生产经营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大企业,搞自主研发的主要农作物品种设立“绿色通道”。同时,对“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权,下放到省一级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完善了省级同一适宜生态区的引种的规定;取消了种子质量检验机构里的检验员的资格许可。根据新修订《种子法》的要求,我省农业及种子管理部门针对新《种子法》的重大变化,正积极按照农业部下发的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 (修订征求意见稿)》,以及《主要农作品种审定办法》组织修订,尤其是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规范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程序,明确具体要求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继续深入开展新《种子法》宣传贯彻和培训。目前,全省已召开160多场培训会,培训种子执法和从业人员两万多人。4-6月,还将根据农业部颁布配套管理规章的办法,组织省内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种子经销商、种子管理执法部门相关人员就新《种子法》的配套规章管理办法进行深入学习和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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