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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拟开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推进落实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13  来源:农业部网站  浏览次数:237
 
 

索 引 号:

07B100403201600146

 信息所属单位:
种植业管理司
 信息名称: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推进落实会的通知
 文    号:
农办农〔2016〕17号
 生成日期:

2016年07月12日

 公开日期:

2016年07月12日

 内容概述:
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今年启动实施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为确保试点扎实有序推进,我部定于7月中旬在河北省召开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推进落实会。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推进落实会的通知
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南、贵州、云南、甘肃省、自治区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
  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今年启动实施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为确保试点扎实有序推进,我部定于7月中旬在河北省召开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推进落实会。余欣荣副部长出席会议并作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汇报交流各地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的进展和打算;
  (二)分析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
  (三)安排部署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重点工作;
  (四)参观地下水漏斗区耕地休耕现场。
  二、时间地点
  时间:7月18日(周一)报到,19日开会,会期1天。
  地点:河北翠屏山迎宾馆(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迎宾馆路1号,电话:0311-66658999)。
  三、参会人员
  (一)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南、贵州、云南、甘肃9省(区)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负责人;
  (二)9省(区)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承担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任务的相关处(站)长;
  (三)每省(区)各1位试点县政府负责人(由省里负责通知参会);
  (四)中央农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粮食局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农业部计划司、财务司、种植业司、全国农技推广中心负责同志。
  四、会议议程
  (一)省(区)农业部门汇报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情况,每位发言6分钟;
  (二)试点县政府汇报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情况,每位发言6分钟;
  (三)请余欣荣副部长作讲话。
  五、其他事项
  (一)材料准备。请各省(区)农业部门、各试点县政府根据会议内容准备书面发言材料(1600字以内),经部门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于7月13日前将电子稿发送电子邮箱:nyslyc@agri.gov.cn。
  (二)会议报名。请于7月13日前,以省(区)为单位统一将参会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单位、职务、联系手机)及所乘航班(车次)反馈种植业管理司和河北省农业厅。
  (三)联系方式。
  种植业管理司粮油处罗杨,电话:010-59192807,手机:15001393533,电子邮箱:nyslyc@agri.gov.cn;
  河北省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刘曦,电话:0311-86256898,手机:13315498699,电子邮箱:hbzzyc@126.com。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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