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修订《种子法》实施情况调研准备工作的通知
冀种函〔2016〕58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种子管理(工作、检验)站、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大)队(农资市场监督管理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种子法》,全面推进依法治种,促进河北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省农业厅(省农工办)领导拟于近期对新《种子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现就做好调研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新《种子法》及其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在我省的实施情况,主要是各地推动法律实施的重点措施、取得的主要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工作意见建议等内容。
二、工作安排
各市种子管理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要按照调研内容,对照我省贯彻落实新《种子法》的有关通知要求,对本辖区新《种子法》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全面总结,形成文字材料。材料中既要准确翔实反映取得的成绩,又要实事求是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意见建议。
三、工作要求
请各市种子管理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做好此项工作,于10月27日前,将文字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寄送、电子版发送邮箱)报送省种子管理总站。
四、联系方式
河北省种子管理总站 综合财务科
联 系 人:杨琦 陈昊青
联系电话:0311-85063529
传真电话:0311-85054295
电子邮箱:heseed@126.com
河北省种子管理总站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