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牧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国家级种子生产基地工作总结的通知
甘农牧办发〔2017〕1号
张掖市、酒泉市、武威市、金昌市农业(农牧)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请报送国家级种子生产基地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为总结种子基地建设经验,加强种子基地建设与管理,现就2016年度国家级种子生产基地工作总结报送及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肃州区、甘州区、高台县、临泽县、永昌县、凉州区、古浪县等国家级种子基地县和张掖市国家级种子基地市全面总结2016年基地建设与管理的主要工作和成效,认真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研究提出加快基地建设、加强基地管理的具体措施。总结主要内容包括:
(一)基地建设情况。内容包括基地发展措施落实、基地发展规划编制、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等情况,重点说明基地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集约化、信息化等“五化”基地以及种业园区、信息平台等建设情况。
(二)基地管理情况。内容包括加强种子管理机构建设、强化基地生产秩序监管、促进优势基地与优势企业结合等情况,详细说明基地分布、制种面积、制种产量、制种企业等基本情况,国家级基地县填写附件1、附件2。
(三)育制种大县奖励落实情况。已实施制种大县奖励的甘州区、高台县、临泽县、凉州区、永昌县等5个国家级基地县(区),要详细总结2016年奖励政策落实情况,包括:1.大县奖励资金到位情况;2.大县奖励资金的使用以及整合带动其他项目投入情况;3.大县奖励政策实施存在的问题;4.优化奖励实施的意见建议;5.基地大县奖励政策实施以来取得的重要成效(各县区要重点总结2015年以来政策实施取得的成效,按照附件6提纲内容形成专题典型案例,随总结报告一并报送)。
(四)育制种大县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落实情况。农业部认定的种子生产基地已全部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范围。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发改粮食〔2016〕1426号)要求,省长责任制重点考核除中央财政资金外,省级财政是否安排资金支持本省(区、市)种子生产基地建设。各基地县(市)要总结育制种大县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说明省级财政支持基地建设等相关情况。
(五)年度考核。肃州区、甘州区、高台县、临泽县、永昌县、凉州区、古浪县农业(农牧)局填写附表4,并将工作总结报市农业(农牧)局审核,市级考核后在考核表(附件4)签注意见。张掖市农业局填写附表5,并在考核表(附件5)自查意见栏签注意见。
二、有关要求
(一)张掖市国家级种子基地市的2016年度总结,由张掖市农业局单独总结、一并报送。各市农业(农牧)局负责辖区国家基地县(市)工作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经省厅审核后上报农业部,将作为基地期满重新认定、制种大县奖励实施和相关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各国家级基地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基地年度总结工作的统筹协调,基地县(市)农业主管部门牵头做好基地年度总结的具体工作,涉及基地建设、大县奖励、省长责任制考核等相关内容,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
(三)各国家级基地县年度总结(包括大县奖励典型案例材料)、考核结果以及张掖市国家级基地市年度总结和考核表于2017年1月11日前分别以各县(区)农业(农牧)局、张掖市农业局正式文件报省种子管理局(一式三份),并发送电子文稿。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1-4873031 4873014
电子邮箱:gsseed@163.com
邮寄地址:兰州市段家滩195号
附件:
1.国家级种子基地制种及粮食生产情况表
2.2016年国家级种子基地分布情况表
3.国家级育制种基地县(市)名单
4.2016年基地县国家级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考核表
5.2016年基地市国家级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考核表
6.制种大县奖励政策实施典型案例提纲
甘肃省农牧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