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种子管理总站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非主要农作物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管理办法》等三个规范性文件修改意见的通知
冀种函〔2017〕19号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进一步加强非主要农作物种苗、马铃薯种薯和食用菌菌种的生产经营许可管理,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行为,根据《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我站起草了《河北省非主要农作物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及《河北省马铃薯种薯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管理办法》、《河北省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个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电子邮箱:hbzyfz@163.com;
2.信件方式。通讯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03号,河北省种子管理总站种业发展科,邮政编码:050031;
3.传真方式。0311-85697911
意见反馈请说明有无修改意见,有修改请说明意见及理由;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日。
附件:1. 河北省非主要农作物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 河北省马铃薯种薯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3. 河北省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河北省种子管理总站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