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制种保险在广西落地,自治区财政厅日前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杂交水稻种子生产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展杂交水稻种子生产保险试点工作。南宁市的上林县、横县、青秀区、武鸣区被列入试点范围。
杂交水稻种子生产保险是广西首个政策性制种保险品种。今年,广西将在15个杂交水稻生产基地县(区)开展试点工作,计划试点面积62590亩,为农户提供保障规模1.25亿元。这15个杂交水稻生产基地县(区)为南宁市青秀区、武鸣区、上林县、横县,柳州市鹿寨县,桂林市临桂区、兴安县、灌阳县、平乐县、恭城县,贺州市八步区、钟山县,玉林市陆川县、博白县和百色市田阳县。
根据《通知》,从保险政策来看,杂交水稻种子生产保险是针对种植和管理正常的制种杂交水稻开展的,保险金额为每亩2000元,费率8%,每亩保费160元。风灾、水灾、旱灾、雹灾、震灾和暴发性病虫害造成的损失等多种损失纳入保险责任范围。
《通知》提出,杂交水稻种子生产保险的保费由农户承担20%,种子生产企业承担20%,自治区财政承担60%。同时,区内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免交自担保费,所免交的保费部分由自治区财政承担。
今年自治区财政已安排600万元用于杂交水稻种子生产保险保费补贴,所需资金已全额下达市县。今后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选择切实可行的投保模式,坚持尊重农户意愿与提高组织程度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种子生产企业和农户统一投保、集中投保,并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层村级组织对农户的组织和服务功能,动员和带动农户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