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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第三季度总结及典型案例报送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21  来源:农业部网站  浏览次数:268
 
 索 引 号: 07B220903201700868 信息所属单位: 种子管理局
 信息名称: 关于报送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第三季度总结及典型案例的通知
 文    号: 农种种函〔2017〕14号
 生成日期: 2017年10月20日 公开日期: 2017年10月20日
 内容概述: 为落实7月5日全国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工作推进视频会精神,根据《关于扩大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农种发〔2016〕2号),按照“一季度一调度”的工作要求,请各省(区、市)和中央级改革试点单位按时报送2017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
 
关于报送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第三季度总结及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
 
  为落实7月5日全国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工作推进视频会精神,根据《关于扩大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农种发〔2016〕2号),按照“一季度一调度”的工作要求,请各省(区、市)和中央级改革试点单位按时报送2017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季度总结。重点是推进会以来,贯彻落实会议情况,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以及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形成书面总结报告。
 
  二、典型案例。重点是完善已报送案例、补充新案例。案例内容包括:主要做法、进展情况、经验成效、主要特点、下一步打算等内容,要突出典型性和亮点。案例应结合各改革试点单位的自身特点,请中国农业科学院一并提供人才分类评价、交易平台建设等方面案例,请中国农业大学、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一并提供科研成果产业化方面案例。
 
  三、有关要求。请各省(区、市)、中央级改革试点单位,认真组织、强化调度,力争实现所有改革试点单位报送典型案例“零突破”。请于10月30日前将季度总结、典型案例及《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典型案例情况统计表》(附件)报送至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植物新品种保护处),并发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王洁 鲁玉清
 
  联系电话:010—59199350  59193236
 
  电子邮箱:cnpvp@agri.gov.cn
 
农业部种子管理局
 
2017年10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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