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种管函〔2017〕33号
关于上报种子市场观察点基本情况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区)种子管理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种子市场信息工作,改进和完善种子市场信息监测调度,农业部决定重构种子市场观察网络。2018年,将现有由县级种子管理机构上报种子市场信息的方式改为将种子市场观察点设立到种子终端市场的销售门店,由种子销售门店通过手机APP软件直报。
为保持工作的稳定性与连续性,决定在全省现有市场信息观察点的基础上进行适当扩充。即现在已经设立市场信息观察点的县(区)种子管理机构继续选择一个销售门店作为市场观察点。可以是现有的,也可以重新选择。尚未设立市场信息观察点的蚌埠、亳州、芜湖、马鞍山、淮北市各指定一个县(区)确定一个种子销售门店作为新的市场观察点。
各地应立足本辖区实际,综合考虑作物的重要性和区域特色等因素,从已备案的种子销售门店中选定能代表本辖区种子市场情况的观察点。为提高种子市场观察网点报送信息的积极性,全国农技中心统一制作了“全国农技中心种子市场观察点”牌匾,拟对第一批纳入网络的800 个种子市场观察点挂牌。
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市级种子管理机构牵头负责,切实督导所辖区有关县(区)按照农业部要求,尽快确立本辖区种子市场情况观察点。于10 月23 日前将确定的市场观察点基本情况(见附件)上报省种子管理站。
联系人:陈钧 18956048215 邮箱: ahzzgl@163.com
安徽省种子管理总站
2017年10月20
附件:
种子市场观察点基本信息汇总表
序号
|
观察点名称
|
负责人
|
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经营作物范围
|
手机
|
邮箱
|
1
|
|||||||
2
|
|||||||
3
|
|||||||
4
|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