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30S00/2017-85648题裁分类:发布机构:省农业委员会发文日期:2017-11-20 名 称:邹永霞调研湘潭市种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主题分类:主 题 词:
省农委副主任邹永霞赴湘潭市开展种子管理体系建设调研
邹永霞就进一步强化种子管理体系规范化建设提出要求
11月17日,省农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邹永霞来到湘潭市,对该市种子管理体系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湘潭市农委、市人大农业农村委、法工委等单位的负责人,各县市区农业局局长参加。座谈会上,市农委主任刘良丰介绍了该市种子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副主任刘新杰汇报了该市种子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雨湖区、岳塘区农业局长汇报了种子管理机构设置、种子监管服务、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情况。市人大的负责同志就支持进一步强化种子管理体系建设提出了很好的意见。
邹永霞在认真听取情况汇报后,在会议总结讲话中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充分肯定湘潭市种子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市、县两级农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依规加强种子市场监管,规范种子生产经营,强化品种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违法行为,大力开展品种安全跟踪评价与新品种展示示范,加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力度,努力提升种子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增产增效做出了突出贡献。二是进一步提高对种子管理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确保粮食安全,打造农产品品牌,推进产业精准扶贫,关键要有优良的农作物品种作支撑。现有的品种供给同现代化农业发展、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实际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强化种子管理对保障种子质量、数量、品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市县应当严格按照《种子法》和国务院8号文件要求,设置独立的种子管理机构,强化种子管理职能,加强种子管理队伍建设。三是理清种子管理体系建设思路,明确应当履行的主要职责。市县农业主管部门要以建设“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手段、有成效”的“六有”种子管理体系为目标,建机构、配人员、保经费,着力创建理念先进、职能明确、制度健全、手段先进、监管有力、服务高效的规范化种子管理体系。要根据新《种子法》要求履行法定的行政许可、市场监管、良种推广等10余项种子管理职能。要从依法行政、履责担当、创新发展的要求着力,落实领导责任,找准目标定位,实化工作措施,务实抓好种子管理各项工作。
省农委种子管理处处长许靖波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