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农业种站函〔2018〕2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7年我省水稻新品种区域试验结果,经研究决定组织2018年我省水稻新品种生产试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试品种和承担单位
2018年我省水稻生产试验共设置3个试验组别,24个(不含对照)参试品种,21个试验点次。(承担单位及执行人员见附件1、参试品种及供种单位见附件3)
二、种子提供和接收要求
试验种子由我站集中收集、分装,试验品种采用实名制,种子袋上品种编号与附件3中相应组别参试品种的编号相对应。
承试单位执行人员在领取种子时认真核对种子袋中品种的个数,检查是否有重名(号)的品种,播种后应保留种子包装袋,以备复查。
三、试验设计与管理
(一)试验田选择
应选择具有当地水稻土壤代表性、肥力水平中等偏上、排灌方便、形状规正、大小合适、肥力均匀的田块。试验田前作应经过匀地种植,秧田不作当季试验田。
(二)试验设计
采用大区对比试验,品种随机排列,不设重复,大区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一组试验一般应在同一田块进行,如需在不同田块进行,每一田块均应设置相同对照品种,试验品种与同一田块对照品种比较。
(三)栽培管理
1、播种:按当地正常生产季节适时播种,同一组试验所有品种同期播种;应按当地大田生产习惯确定合适播种量;种子催芽前应作消毒处理。
2、移栽:生产试验一般采用播种移栽方式,要求与区试相同;也可以按照当地普遍采用的其他种植方式(如直播、抛秧等),用种量及密度应按当地大田生产习惯确定。同一组试验所有参试品种同期移栽,其栽插规格相同,每穴栽插谷粒数(1粒谷或2粒谷秧苗)应一致,移栽后及早进行查苗补缺。
3、保护行设置:试验四周应设置保护行,保护行不少于 4 行,种植对应大区品种。大区间、试验与保护行间间距不大于 33.3cm(1 尺)。
4、其他事项:整个试验期间治虫不治病;不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施肥水平中等偏上,切忌偏高或偏低;注意防止鸟、鼠、禽、畜等对试验的危害;田间管理要及时,同一组试验的同一项管理措施要在同一天内完成;其他栽培管理措施按当地大田生产习惯。
四、观察记载和结果报送
(一)观察记载
生产试验不查苗需考种。按照本试验实施方案、《水稻品种试验观察记载标准》及《四川省水稻生产试验记载本》的要求进行观察记载、室内考种、全区收获测产等。
(二)结果报送
各试验点务必专人负责试验,确保试验过程和试验结果的真实性、科学性、准确性,及时将书面总结(生产试验记载本)在10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Email:hanyouxue2009@163.com),以便进行数据汇总分析。并将书面总结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我站(地址:成都市玉林北路5号,四川省种子站,收信人:韩友学、何芳,邮编610041,电话028-85588170)。逾期将不予汇总。
五、特性鉴定
鉴定项目及承担单位见附表2。
六、其它事项
1、有关试验信息将及时在“四川省种子站网http://www.sczyw.com”上发布,请有关单位和人员注意上网查询。
2、试验期间如发生明显影响试验结果的意外事故,试验点应在7日内电告、10日内函告我站,说明事故发生经过、发生原因、采取的措施以及对试验的影响,并提供相关图片、影像等资料。
3、试验期间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试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参试品种进行现场鉴评。
4、我站将组织有关专家和相关选育单位代表,对生产试验点抽样进行田间现场收打测产验收工作。
附件:1.2018年四川省水稻生产试验承担单位及执行人
2.2018年四川省水稻生产试验特性鉴定承担单位
3.2018年四川省水稻生产试验参试品种及供种单位
四川省种子站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