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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安全用种(苗)管理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27  来源:响水县农业执法大队  浏览次数:266
 
 
 
      4月18日下午,响水县农委、响水县委农办联合召开全县农业经营主体安全用种(苗)工作会议,县农委、农办负责同志出席,县种子管理站、县农业执法大队主要负责同志对当前用种(苗)安全工作进行具体部署。会上响水县家庭农场联合会、响水县种植养殖业大户联合会、苏合联社等单位负责同志现场签订了水稻安全用种(苗)承诺书。
      
      会议要求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种子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种子法》等法律法规学习,着力提高守法、安全用种(苗)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种子,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响水县种子管理站将会同县农业执法大队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做到零容忍,发现违法行为,立知立查,严厉打击,确保全县春季农业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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