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5年度河南省主要春夏播作物参试品种的通知
豫种〔2014〕73 号
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河南省主要春夏播作物(玉米、水稻、大豆、棉花、西瓜、花生、马铃薯)参试品种征集工作已开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试作物类型和组别
玉米分普通和机收两类型。其中普通组设5000株/亩、4500株/亩两个组别,机收组设4500株/亩、5500株/亩两个试验组别;
水稻分粳稻和籼稻两个类型。其中粳稻设沿黄粳稻、豫南粳稻两个试验组别,籼稻设豫南籼稻一个组别。
棉花分春棉和夏棉两个类型。其中春棉设常规春棉、杂交春棉两个组别,夏棉设常规夏棉、杂交夏棉两个试验组别;
花生设麦套、夏播、小粒组三个试验组别;
西瓜设早熟、中晚熟、无籽、礼品四个试验组别;
大豆设普通大豆组、高密度组两个试验组别。
二、参试申报要求
1、申请参加试验的新品种(品系、杂交组合),应当符合《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业部令2013年第4号)和《河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规程》的有关规定,即人工选育或发现并经过改良,与现有已审品种有明显区别,遗传性状相对稳定,形态特征和生物学特征一致等。转基因棉花品种应提供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和相关批准文件,其它作物不受理转基因品种参试。
2、申请单位要认真填写《河南省农作物品种参试申请书》(见附件),其中亲本来源、特征特性、风险和缺陷等内容要填写详细,填写内容(如参试品种的名称、申请试验组别、育种单位、品种来源等信息)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3、申报品种的名称应当符合《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的相关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2年第2号),凡与之规定不相符的品种名称,应重新命名,否则不予接收。
4、申请参加试验的单位同一个试验类型(组别)只能申报一个品种,多报品种将不予安排试验。申报品种必须经过两年以上比较试验,试验规模和设计必须符合《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业部令2013年第4号)的要求。
5、征集品种的申报时间为2014年12月25日至2015年元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单位(或个人)在规定时间内将参试品种申请表和参试品种汇总表(电子版)一并发到河南省种子管理站品种试验管理科信箱hnpzsy@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作物种类、类型、组别、品种名称、参试单位(如玉米普通组/4500株密度组/豫单110/河南农业大学/,水稻粳稻/豫南粳稻/豫粳20号/新乡市农科院,以便分类和汇总);同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请表一式三份寄(送)至河南省种子管理站品种试验管理科。申请表经审核后确定参试事宜。
6、申报参加2015年河南省区试、生试的品种根据2015年河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精神另行通知。
7、品种试验科联系人:时小红、胡亚兵,联系电话:0371-86150569;邮寄通讯地址:郑州市商都路26号河南省种子管理站试验科305室,邮编:450046。
附件:
2014年12月22日